发布文号: 川价函[2001]86号
达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达州市电力公司电力销售价格的请示》(达市价工(2001)字第026号)悉。达州市电力公司因投资对所属电厂进行改造和原煤价格提高等因素,造成发供电成本上升。同时,同家计委计价格(2000)646号文件提高四川电网电价时,达州市电力公司电力销价未作相应调整。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达州市电力公司电力销售价格(见附表)。调整后的价格从2001年4月抄见电量起执行。 附件:达州市电力公司电价调整情况表
附件:
达州市电力公司电价调整情况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类型 调整前电价 调整后电价
1KV以下 1-10KV 1KV以下 1-10KV
居民生活照明 0.42 0.41 0.44 0.43
非居民照明 0.547 0.539 0.60 0.592
商业用电 0.592 0.582 0.70 0.69
非普工业用电 0.464 0.459 0.51 0.505
大工业用电 0.371 0.39
化肥优待 0.237 0.237
化肥非优待 0.243 0.243
磷肥生产 0.291 0.291
农膜生产 0.291 0.32
农业生产 0.399 0.394 0.4178 0.12
农业排灌 0.089 0.087 0.125 0.115
注:大宗工业用电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11元/千伏安/月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