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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广木公路向阳至什邡段收费站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25 生效日期: 2000-09-25
发布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川交公路[2000]163号
德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调整广木公路向阳至什邡段收费站点的请示》(德市交[2000]157号)收悉,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研究,同意按上报方案将广木公路高骈收费站迁移至交叉路口,以便该路站点布局更趋合理。 注:1)小车(总座8以下),中客车(总座9--15座),大客车(总座16座以上)。
2)客车以准载座位计算,每10座折合为1吨,货车、拖拉车以行驶证核定吨位计算,尾数不足1吨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3)以上计算方式不分空、重车。
4)20吨以上重车按重车通行规定办理手续。
5)含三星堆大桥1.00元/吨·次在内。
  请尽快落实迁站方案,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方案于2000年10月1日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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