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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趸售电价执行问题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24 生效日期: 2000-07-24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川价函[2000]196号
雅安地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乐山电业局对雅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下网电价有关问题的请示》(雅地物(2000)字第12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为了维护国家电价政策的严肃性,保护和平衡各方利益,根据国家对电价实行按对象作价的原则,即电力转供企业实行趸售电价,电力用户实行直供电价,雅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属地方电力转供企业,因此,有关方面对雅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下网电价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趸售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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