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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我省农民教育的几点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1-06-15 生效日期: 1981-06-15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省人民政府:
  今年一月下旬,省里召开了全省工农教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的方针,研究了工农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总交流了经验,表彰了先进,部署了今年的工作。现根据会议讨论的精神,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进一步发展我省农民教育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 农民教育的指导思想。农民教育要从实际出发,采取积极的态度,量力而行。要发扬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学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稳步发展。要继续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彻底纠正和克服那种不尊重知识,不尊重科学,不重视教育,甚至轻视农民教育等错误思想,和在农民教育工作中搞运动、搞形式主义等违反教育规律的错误作法。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农民教育与农业生产的关系,坚持为生产服务;要处理好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关系,坚持“两条腿走路”;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又要立足于当前;要处理好政治教育、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教育的关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只有处理好这几个主要关系,才能使农民教育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 农民教育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是:(1)抓紧扫除文盲,争取在一九八五年或稍长一些时间内,基本完成扫盲任务。各地可根据经济基础、文化状况,办学条件和平坝、丘陵、山区、少数民族等地区的不同情况,定出分期分批的扫盲规划。(2)积极稳妥地发展业余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基本完成扫盲任务的地方,应不失时机地积极组织脱盲学员和不及小学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少年,参加业余高小班学习,以学文化为主并学一些农业常识。业余初中的主要对象是小学毕业生和不及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少年。既要学文化课,也要学农业技术课,以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3)广泛开展技术教育。重点抓好社、队干部和农民技术骨干的培训,并组织具有高、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壮年,参加各种形式的农技学校(班)学习,有计划地培养农村的技术力量。同时,应对广大群众进行农业技术知识的普及教育,推动科学种田,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4)对县办“农大”要继续整顿,经批准改为农民技术学校后,要抓好巩固提高工作,为农村培养技术骨干,为农民教育培训师资。
  一九八一年的农民教育工作应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全省今年力争扫除文盲一百五十万至一百八十万。业余小学在校人数达到八十万到一百万;业余初中在校人数达到五万至八万;各种专业技术班在校人数达到八十万至一百万。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做出规划,落实措施。
三、 广开学路,采取多种形式办学。
  根据我省农民教育发展的状况,应一手抓扫盲,一手抓业余教育。办学形式要灵活多样,可以举办学制较长的文化技术学校,系统地培养提高;
  可以办业余夜校普及文化技术;可以按农事季节,举办各种类型的技术短训班、技术讲座,可以建立自学辅导站。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知识青年参加电视中学广播讲座学习。各种文化技术班(校)可以按县、社、大队和生产队四级举办,也可以联社、联队办。形式要因地制宜,以适应农村的实际情况,不要“一刀切”。不论采取哪种形式,凡达到规定的标准和水平,经过有关部门的考试或考核,应承认其学历,发给毕业证书。
四、 加强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学质量。全省要逐步地建立工农教研机构,今年先在省、市(包括专辖市)和部分地、州及少数重点县成立工农教研室(组)。教师和专职干部的培训,由省、地、县三级教师进修机构负责,分期分批培训。公社以下的业余教师,主要以社队为单位,开展经常性的教研活动,提高其业务水平。争取一九八五年前,将全省县以上的专职干部和教研人员轮训一遍。
五、 切实抓好普及小学五年教育,堵住新文盲的产生,小学必须组织一切有条件学习的学龄儿童入学。对十五岁以下未入学的或者小学流动出来的儿童,社队应作好动员工作,由全日制小学负责,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他们学习,使之在语、算两科达到小学毕业程度。全日制学校应在师资、校舍设备等方面,对业余学校给予积极地支持。提倡有条件的全日制学校举办业余学校。全日制学校教师有责任在业务上对业余学校教师进行辅导、帮助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六、 要采取措施,充分调动办学、教学和学习的积极性。几年来,一些地方为了推动农民教育的发展,采取了以下一些政策性的措施:
  (1)实行技术考核、定级和技术补贴制度。经过文化、技术考核,达到规定标准的,由有关领导部门授予技术职称,发给证书。
  (2)社队企业招工和增加技术人员,实行文化技术考核,择优录用。
  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在职人员,要限期补课。经过限期补课学习,仍不合格者,应作适当调整。
  (3)对不脱产的业余教师,因教学活动而误工,实行实误实评。由办学单位解决。全日制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兼课,应按照有关规定,酌情补贴。
  (4)把办学、教学和学习的好坏作为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条件之一。
  以上办法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地措施、加以试行。
七、 农民教育的经费,要根据“群众自愿、群众受益、力所能及”的原则,依靠社队集体和群众来解决。地方财政拨给的教育经费,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农民教育事业。同时要发动业余学校师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筹集办学经费,以减轻国家、集体和社员负担。
  国家教育经费中,要相应地增加农民教育经费。农民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教师培训、会议费、资料费和奖励费等四个方面。业余教育经费要专款专用、保证重点,不要平均分配,更不允许挪作他用。省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具体的分配、使用的管理办法,以便各地有所遵循。
八、 切实加强对农民教育工作的领导。现在,我们国家正处在新的历史转变时期,国民经济要实行进一步调整,广大群众正在为实现农业现代化而努力奋斗。当前农业增产一靠政策,二靠科学。抓好农民的文化、科学、技术教育对加速农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地把农民教育工作搞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和第二次全国农民教育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充实管理农民教育的机构和人员。省、地(市、州)、县的农业、科协等有关部门要有人抓此项工作。并建议贫协、妇联、共青团充分发动与组织群众,积极参加学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至今还未建立工农教育科(股)的,要尽快建立;区、社未确定专职干部的,应尽快从当地学校中确定。这些人员在现有教育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工资、公务费在教育总经费内开支,不另增加编制和经费。农民教育的专职干部要保证质量,专职专用。各级领导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要给予支持和关怀,对工作有显著成绩的,要给予奖励。
  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农民教育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好典型,办好一批重点,认真总结和推广经验,指导面上工作。要发扬党的艰苦奋斗,实事求是的光荣传统,扎扎实实地搞好农民教育,为发展农业生产,实现农业现代化作贡献。
四川省工农教育委员会
一九八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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