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机和渔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生产中安全使用农机的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机生产事故,促进我市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珠海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方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并将专项行动情况于5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农业局(传真:2222445)。
附件:《珠海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珠海市农业局
二○○四年五月八日
珠海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机和渔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粤农函[2004]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珠海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对农业机械及其作业的违章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一、整治目标
通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国家农业部)[1998]35号令),加强农业生产中安全使用农机的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的农机生产事故。
二、整治思路与重点
(一)整治思路
通过周密部署,联合执法,迅速开展对田间、场院、乡村道路作业的农机(主要是拖拉机)及其驾驶员无牌无证'黑车非驾'等违章使用农机的行为查处,制止非法使用农机、违章使用农机的行为。
(二)整治重点
1、重点地区:斗门区和金湾区。
2、重点对象:无牌无证的拖拉机、无证照驾驶拖拉机的人员。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拟成立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市农业局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为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农机所等。
(二)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各区农业(机)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对田间、场院、乡村道路作业的农机(主要是拖拉机)进行普查,并对其驾驶员无牌无证'黑车非驾'等违章使用农机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各区农业(机)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方案,主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警部门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搞好。
四、整治内容
(一)查处田间、场院、乡村道路作业无牌号、无证照的拖拉机、无证人员驾驶拖拉机。
(二)查处田间、场院、乡村道路作业中人货混载、超载等违章行为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
五、实施步骤
(一)各区农业(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的农机(主要是拖拉机)安全生产的管理,落实农业部(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领导,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
(二)认真开展农机(主要是拖拉机)专项治理。
1、在5月19日前,各区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拖拉机进行普查,并联合各区安全生产部门、公安交警深入到田间、场院、乡村道路开展拖拉机专项治理行动。凡违反检查内容的行为,均属违章行为,由交警进行现场处理。
2、各区农业局于5月21日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农业局。
3、市将于5月28日前市农业局将组织联合市安全生产部门、市公安交警对斗门、金湾进行抽查,检查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