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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深圳市产业集聚基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30 生效日期: 2003-12-30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根据《印发关于支持发展产业集聚基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府(2003)190号)精神,为加快我市产业集聚基地建设,市政府于2003年12月30日(深府办(2003)139号)决定建立深圳市产业集聚基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产业集聚基地的认定和冠名,协调处理基地建设及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王穗明
  召集人:王敏、盛斌(市经贸局)
  成员:王兵(市经贸局)、葛明(市发展计划局)、王有明(市科技局)、张福通(市财政局)、罗蒙(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梁小群(市建设局)、王晓春(市外经贸局)、黄争鸣(市环保局)、李林(罗湖区人民政府)、龙岳华(盐田区人民政府)、姚世华(宝安区人民政府)、曾伟东(龙岗区人民政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王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子翎同志任副主任。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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