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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6 生效日期: 2003-12-26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于2003年12月26日(深府办(2003)138号)决定对市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卓钦锐
  副主任:蒋尊玉、李听(市住宅局)
  成 员:徐安良(市政府办公厅)、李加林(市住宅局)、黄汉宏(市发展计划局)、汤署葵(市财政局)、王芃(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李宇明(市建设局)、徐友军(市法制局)、叶果(市城管办)、范鸣春(市工商局)、李先锋(市民政局)、韩进川(市地税局)、余新国(市公安局)、王勇(市中级人民法院)、张仁利(福田区政府)、戴飞欧(罗湖区政府)、肖更平(盐田区政府)、谢建民(南山区政府)、刘惠玲(宝安区政府)、郭雨蓉(龙岗区政府)、叶勇彪(深圳电视台)、白忠伟(深大电话公司)、李汉明(广电集团深圳供电分公司)、李庆华(市水务集团)、于剑(市燃气集团)、徐松明(市住宅局物业监管处)
  市物业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物业管理招标办公室,两个办公室均设在市住宅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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