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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实施方案及“村村通”项目第一批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11 生效日期: 2003-08-11
发布部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文号: 粤科成字[2003]167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
  我厅于2003年3月发出了《关于开展广东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重点项目推广工作的通知》(粤科成字(2003)43号),各市科技局接到通知后,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并上报了承担项目意向调查表。现经充分研究和论证,决定在全省选择广州市等13个地级以上市作为“村村通”项目第一批试点单位(附件2)。
  希望第一批试点单位所在地科技部门切实做好该项目在当地推广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试点承担单位要按照“村村通”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作好具体实施工作。为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省科技厅将对部分试点单位适当给予经费支持,相关各地市科技部门也应拨给相应的配套经费。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00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广东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中提出'加强山区各行业信息推广应用工作,建立健全市县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国家科技部也把'加强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建设,利用'村村通'等模式,加快信息进村入户,促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进程'作为《'十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的重点任务之一。为落实上述精神,省科技厅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农村重点推广'广东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项目' (简称'村村通'项目)。
'村村通'项目旨在把经济适用、操作简便的农业信息系统和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引进农村,引导广大农民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村村通'项目将依托国际互联网、广东电信、广东移动、广东联通等公共网络平台,建立可以使用电脑、固定电话、手机、小灵通、'农信机'、PDA、传真机等多终端设备的双向信息发布系统,同时利用电视、电子大屏幕、触摸屏、杂志、VCD、黑板报、公众信息栏等多种形式传播'村村通'信息,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农户对信息的需求。'村村通'项目还将充分利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的信息传播途径及服务体系,与有关单位合作实施'科技信息下乡'、'科普下乡'和'文化下乡',全面推动我省农村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村村通'项目由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负责组织协调,广东金科信息网络中心、省农科院情报研究所等作为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各地市科技部门组织当地科技中介机构(如生产力促进中心、金科分中心或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参加该项目的推广实施。
'村村通'项目将采用试点示范、分批实施的方式推广,争取用2-3年的时间完成。省科技厅要求各地科技部门要把'村村通'项目作为地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该项目在当地的推广工作。
二、工作思路    
⒈政府推动,依托地方科技(或农业)服务机构运营,逐步进入市场化运作。
⒉与市县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相结合,与市县科技信息网、金科网的建设相结合。
⒊信息采集实行统一标准,公共信息与本地特色信息相结合。
⒋立足广东、面向华南,努力成为全国示范试点。
三、工作目标
⒈通过示范带动推广的方式,用3年左右时间,覆盖我省农村90%以上的地区。
⒉依托国际互联网、广东电信、广东移动、广东联通等公共网络平台,通过政府支持,自愿合作的形式,以市(县)科技政府部门为基础,建立市(县)信息网络平台,辐射到镇到村。(注:市级、县级网络平台是否建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⒊建立市、县、镇三级'村村通'项目推广服务机构和信息采编体系。
⒋建立本地科技专家咨询服务体系,借助国际互联网信息平台、固话、手机(小灵通)电话、宣传栏等手段,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实用的信息咨询服务。
四、实施方式
为保证'村村通'项目的顺利实施,各地市的项目承担单位与广东金科信息网络中心签署推广应用合约。双方在合约中确定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以及相关利益分配等事宜。广东金科信息网络中心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提出各地的具体建设(或改建)方案。各地'村村通'项目完成后,将按'村村通'项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五、工作分工
⒈各地级市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工作
负责本地区'村村通'项目总体策划及实施方案的制订。
负责本地区'村村通'网络平台的建设和技术维护,以及数据库的更新。
负责本地区服务机构的总体建设。
对各分级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
利用省网络应用平台和本地平台进行有关'村村通'项目的实施与推广,包括用户的发展、项目的演示宣传和培训等工作,切实为当地农户提供服务。
负责本地各类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并同时向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发布本地信息。
组织当地的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为当地用户提供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负责与省网按照协议进行信息费用分成。
⒉各县(区)级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工作
负责本地区'村村通'项目总体策划及实施方案的制订。
负责本地区'村村通'网络平台的建设和技术维护,以及数据库的更新。(注:此项工作是在县级建立网络平台的基础提出)
负责本地区服务机构的总体建设。
利用省网络应用平台和本地平台进行有关'村村通'项目的实施与推广,包括用户的发展、项目的演示宣传和培训等工作,切实为当地农户提供服务。
负责本地各类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并同时向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发布本地信息。
组织当地的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为当地用户提供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负责与市网按照协议进行信息费用分成。
六、各市试点单位的选择
地级市科技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选择1-3个试点县(区)。县级项目负责部门在实施'村村通'项目时,可根据当地情况设点。一般也应先选择1-3个镇作为试点。然后分批推广,最终达到全面铺开。
七、项目验收要求
省科技厅委托省金科信息网络中心和省农科院情报所定期对每个'村村通'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项目完成后由省科技厅组织验收。
对各级试点单位的基本验收内容如下: 
⒈市级
全市'村村通'项目实施规划(包括首批试点县的确立)
市级'村村通'平台的建设(物理平台或虚拟平台)
硬件购置(含工作电脑、传真机、热线电话、各村固话机)
与省平台对应的数据库及信息栏目的建立
专家队伍的建立与运作情况
咨询服务热线开通情况
当地信息采集系统是否建立
人员配备(至少2人)
工作开展进度与状态
拓展用户数
固话机、信息机使用数
杂志订阅数
当地电视、报纸配合宣传的状态
实施效果(农民从中获得的实际效益)
⒉县(区)级
全县(区)'村村通'项目实施规划(包括首批试点镇的确立)
县(区)级'村村通'平台的建设(物理平台或虚拟平台。可不作为硬指标)
硬件购置(含工作电脑、传真机、热线电话、各村固话机)
人员配备(至少2人)
工作开展进度与状态
拓展用户数
与省平台对应的数据库及信息栏目的建立
专家队伍的建立与运作情况
咨询服务热线开通情况
当地信息采集系统是否建立
固话机、信息机使用数
杂志订阅数
当地电视、报纸配合宣传的状态
镇是否开设黑板报或信息公布栏
实施效果(农民从中获得的实际效益)
附:“村村通”项目第一批试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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