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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01 生效日期: 2003-08-04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规划国土局)、房管局(住宅局),兴宁市建设局,省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
  定于8月28日在广州市召开全省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传达贯彻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总结交流物业管理工作经验,部署当前物业管理工作。
  二、会议时间:8月28日、29日(会期两天)。
  三、参加人员: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各市建设和房管部门分管领导、主管科(处)长,兴宁建设局分管领导,省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领导(由省物业管理协会负责通知)。
  四、会议地点:广州市广东大厦[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省政府大院东侧),总机:020-83339933]。
  五、报到时间:8月27日下午,请参加会议的代表直接到会议地点报到。
  六、请各市和各会员单位按会议通知要求派人参加会议,切勿超员。珠三角等附近市、县的司机不安排食宿。
  七、请各市和各会员单位于8月22日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及是否带司机电话告知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联系人:何远平、周卓豪,电话:020-83133553、83133580)。
  八、省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粤建办房函[2003]70号)要求有关单位准备会议交流材料的,请务必于8月20日前发送到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九、会议期间,食宿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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