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穗环[2003]60号
各区、县级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非典”时期查处力度防止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我们在全市环保系统抗“非典”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发现有的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和个人在接收、收集、分拣废旧物资过程中经营条件恶劣,废物堆放混乱,无证非法经营固体废物,回收一次性医疗废物,加上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接触面广,如果被“非典”感染,极易向工矿企业传播。为加强抗击“非典”力度,确保不因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环境管理不善而导致“非典”病毒传播。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立即联合公安、卫生、工商、城管执法部门,对辖区内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发现不符合抗“非典”要求及环保法规行为的,必须依法给予处罚。
二、所有经营单位一律不得回收一次性医疗废物,一经查获立即查封、取缔,并将该类废物经严格消毒后送交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焚烧处置。
三、各区、县级市在检查中发现无证经营废旧物资的地下点的,应及时依法以予取缔。
四、检查中若发现有接触收集医疗废物的人员,必须对其进行体温等检查,发现疑似病人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速将环保、公安、工商、城管执法部门抗“非典“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情况向所属区、县级市政府报告,并依照有关法规提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环境管理、全面整顿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的工作方案。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
二00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