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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信息办关于近期无线电干扰事故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05 生效日期: 2002-08-05
发布部门: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佛府办[2002]11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近期无线电干扰事故情况的报告》业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无线电通信事业随之迅速发展并为佛山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但近期发生的无线电干扰事故,以及目前存在的私设电台等问题,也带来了较大的危害性,说明无线电管理秩序还比较混乱。为此,必须加强无线电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市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查处和消除无线电有害干扰隐患,取缔私设电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我市社会安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二○○二年八月五日


关于近期无线电干扰事故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最近,我市连续发生几次非常严重的无线电干扰技术事故。这些事故是合法电台产生有害干扰源造成的,但被干扰的对象是航空、海事和国防军事等重要部门的台(站),而且直接威胁安全生产,其严重的性质和可能导致无法估量的灾难,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4月30日惠州市东江寻呼台和南海市东南寻呼台设在南海市大沥镇德明大厦的发射机,因频率形成互调关系而产生有害互调干扰源,严重干扰广州白云机场地对空电台通信,妨碍了调度指挥,威胁民航安全。7月2日佛山海事局电台出现技术故障,产生自激,在本机频率上发射强烈的连续性噪音有害干扰信号,导致香港海事处紧急求救同频电台瘫痪。7月15日广州市长润银河信息有限公司设在佛山大道北纺织大厦的电台占用带宽高达127KHz,邻道功率高达- 47dB,严重超标,直接干扰佛山机场地对空电台的通信指挥,既威胁飞行安全,又影响战备执勤。接上述事故情况通报后,我办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追踪监测,消除了各种有害干扰源,及时恢复重要部门电台的正常通信,避免了灾难性事故发生。上述无线电干扰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某些单位的领导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警觉和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种干扰隐患。
  针对当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全市无线电台(站)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佛府办函(2002)88号文要求迅速落实无线电管理工作部门及人员,按职权负责各市、区无线电管理工作,强化辖区内的无线电台(站)管理,不能放任自流,要切实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无线电台(站)设备和技术管理,既要指定业务部门抓,又要落实无线电专管员管理,还要有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等制度措施。为建立一支无线电专管员队伍,我办拟每年举办一期无线电专管员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专管员的技术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狠抓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一是认真抓好一年一度无线电台(站)年检工作;二是抓好重要部门无线电频率经常性监听监测工作,确保其通信安全畅通;三是设台单位应每月底检查发射机与发射信号的质量,防止产生有害干扰源。通过这些措施尽可能将无线电有害干扰源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卫星地球站和单收地球站的管理。最近发生的中国鑫诺卫星遭“法轮功”非法信号恶意攻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所有设置使用地球站单位要提高警惕和抓好安全隐患的防范。据查,目前有些单位建设的地球站仍未按规定办理使用手续,这些单位须尽快到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手续。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坚决取缔各种类型的私设电台。除国家规定频率外,凡未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而私自设置使用的电台(含无线电对讲机)均属私设电台。根据调查,目前我市少数公司、工厂、宾馆、酒楼、娱乐场所和一些保安、治安人员等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擅自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这些非法行为既扰乱了公共秩序又破坏了国家资源,危害性极大,必须依法取缔。为做好查处私设电台的工作,拟由我办牵头,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组成市联合查处工作组,负责对全市私设电台和违章电台的查处工作。一经查获违法违规者坚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 二百八十八条或国家《无线电管理处罚规定》执行,决不姑息迁就。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有关单位执行。

  佛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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