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费[2002]11号
清远市物价局、交通局:
《关于英德市北江浈阳大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标准的请示》(清市交报(2002)2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令第34号、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函(1998)422号文以及省交通厅粤交路函(2000)1274号有关批复,同意英德市北江浈阳大桥建成通车后,在省道S347线上设浈阳大桥收费站(非经营性),对过往车辆双向收取通行费(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收费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审计、统计、票据管理制度和报表制度。收费站统一使用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票据。收取的通行费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收入除按规定比例提取管理费和维修费外,其余应专款用于偿还该项目的贷款本息,还清贷款本息后停止收费。
三、收费站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管理费提取比例报省交通、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备案,并同时将上年度财务收支和各类车流量情况报表上报省物价局、交通厅。收费站每年由当地交通、物价、审计、财政部门联合进行综合年审。
四、请通知收费单位到英德市物价局申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附件:英德市北江浈阳大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车次
车类 车辆类型 收费标准
一 摩托车 2
二 20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机动三轮车.简易机动车.各种拖拉机 7
三 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15
四 51座以上客车.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 20
五 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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