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证工本费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31 生效日期: 2002-01-01
发布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粤价函[2001]579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请求核定公路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标准的函》(粤交基函[2001]2051号悉。经研究,现复如下: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省政府批准的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和降低涉及住房建设收费的通知》(粤价[2001]323号)规定精神,公路“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统一合并为公路“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标准按建安工作量的1‰收取。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