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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贸易发展局关于开展2001年度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16 生效日期: 2001-01-16
发布部门: 深圳市贸易发展局
发布文号:

各进出口企业:
现将2001年度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01年2月12日至3月31日。

  二、年审企业范围    凡2001年1月1日前取得进出口权、注册地址在深圳市的内资企业(含部批、市批和自营生产企业)都必须参加年审。

  三、参加年审时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年度工商年审合格证明    2、年审申请报告(重点汇报上年度依法经营情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    4、《2001年度深圳市外贸企业年审登记表》    未取得新的13位进出口企业编码的企业,请携带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四、年审地点    上步中路市府二办409室市贸发局进出口处。

  五、年审办法和年审标准    请企业上我局网页(www.sztdb.gov.cn)查询。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请到市府二办409室领取年审登记表。    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年审的企业,视同自动放弃进出口权,我局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注销其进出口资格。    联系电话:2104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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