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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大型广告媒体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01 生效日期: 2003-09-01
发布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九府厅字[2003]138号

修水县、武宁县、瑞昌市、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星子县、九江县、浔阳区、庐山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
  在昌九高速公路荷花垅至通远段两侧制作大型广告媒体,是市委、市政府为了提高九江知名度,宣传九江投资环境,宣传九江企业和产品的一项重大形象工程。此项工程主体部分已完工,通电部分正在收尾,现已全面进入广告内容制作工作。鉴于有关人员工作的变动,为了加强对此项工程的领导,争取'十一'完成任务,经研究决定,调整高速公路荷花垅至通远段两侧制作大型广告媒体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特通知如下:
  组 长:祝先进  市政府市长助理
  副组长:刘赛喜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胡正超  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余传洲  市政府地震办副主任
  成 员:黄晓华  市政府办公厅处长
  柯 英  市审计局
  李洪正  市监察局
  袁建明  市物价局
  余仁山  九江供电公司
  何 岚  浔阳区政府办公室
  饶新明  庐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费伦华  九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邓长根任主任。
  具体工作由市政府机关事务中心负责。
  联系电话:8583542 8563011 8563022

二OO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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