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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职责和分工发给你们,请做好工作衔接,加强协调运转,并认真执行。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助领导分管工作方面的业务工作。
(二)负责协助领导分管工作方面的情况综合、协调和领导讲话、新闻稿的审核
把关工作。
(三)负责协助领导分管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
(四)负责拟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有关议题的
协调和审核工作。
(五)负责省政府有关会议议定事项和分管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六)负责协助领导分管工作方面的公文审核把关工作。
(七)完成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