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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期货市场重大情况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6-29 生效日期: 1994-06-29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字[1994]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期货监管部门: 
  国办发[1994]69号文件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配合中国证监会加强对期货市场的监管,并请地方政府指定部门进行期货市场的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等具体工作。据我们了解,文件下发后,各地方政府都指定了期货监管部门。 
  为了及时掌握期货市场的情况,积极稳妥地做好期货市场的规范整顿工作,请你们在做好当地期货市场的一些具体工作,如调解纠纷、查处案件、打击非法交易等工作的同时,建立上下联系制度,请你们及时地把当地期货市场出现的较大变动、发生的重要问题和重要案件的查处等情况报告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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