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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旅游局关于整治广州地区旅游市场情况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11 生效日期: 2000-01-11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地区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打击无“证”、无“照”违法经营旅游业行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州地区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广州市旅游局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205号令)及《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于1999年1月至12月,会同广东省旅游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工商局等单位组成旅游市场专项治理联合检查组,对广州地区旅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依法对违反旅游行政管理法规,违法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进行了查处。现将查处的违反旅游行政管理法规、违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非法旅游经营单位、办事机构名单通告如下:
  德国百合花商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德国百合花旅行社)广州办事处
  新加坡新豪华精粹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泰国华通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泰洋星(香港)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香港中国万通旅运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华洋(香港)旅游企业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机构
  长宏国际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阳光国际旅行社广东省办事处
  中国招商国际旅游总公司广州联络处
  深圳金航线旅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
  肇庆国泰旅行社广州寰宇假期旅游部
  中山市国际旅行社广州办事处
  昆明科达旅行社广州办事处
  海南省中国旅行社旅游公司广州办事处
  杭州山水旅行社广州办事处
  张家界交通旅行社广州办事处
  四川石油旅行社广州联络处
  北京惠众友合旅游咨询公司广州联络处
  广州市荔湾区万里旅游信息咨询服务部
  李钍潮旅游部
  梁根林旅游部
  陈文川旅游部
  黎明、刘滨旅游部
  广州市东山区冠升旅游贸易公司
  广州东泰置业有限公司旅游部
  宝利(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广州市粤顺达有限公司
  广州盛天旅运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山区敏能会议咨询服务中心
  广州市翱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金鸿生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兆康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新旅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菲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华敖展览商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星辰文化服务部
  广东华侨海外服务公司旅游部
  广东飞扬商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以上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驻穗旅游办事机构,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自被查处之日起立即自行撤消违反规定擅自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今后不得再重新设立。
  广州市旅游局重申,凡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广东省旅行社营业部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允许经营旅游业务;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旅行社不得设立办事处、代表处和联络处等办事机构,违者将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在春节旅游高潮到来之际,敬告广大市民群众外出旅游请到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广东省旅行社营业部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旅行社(旅游公司)或其营业部办理报名委托手续, 并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书”,作为履约凭证。切勿找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广东省旅行社营业部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报名旅游,以免旅游服务质量和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欢迎并感谢广大游客对服务质量问题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广州市旅游投诉电话:86687042
  
特此通知。
  
附:广州地区合法旅行社及其营业部名单(详见《广州日报》1月11日的旅游广告版)。

                           
广州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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