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九府办发[2002]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九江市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九江市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字(2002)41号)和《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发(2002)17号),九江市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九江市体育局,为主管体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增加对体育经营审批、体育市场管理的工作。
(二)、增加对健身气功的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九江市体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或监督实施。
(二)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安排各类赛事。
(五)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的审批,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六)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宣传和体育科研工作。
(七)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八)负责全市健身气功的管理。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群众体育科、训练竞赛科。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