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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1998年度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5-20 生效日期: 1999-05-20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1999]4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1998年,我省各级政府认真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把菜篮子工程和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增加资金投入,加强生产基地和流通设施建设,促进了副食品生产,提高了菜篮子产品的档次和质量,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生猪定点屠宰得到落实,“放心肉”和“净菜”上市得到普及推广,确保了市场供应,丰富了群众生活。根据《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考评办法》的规定,经省有关部门组织随机抽样查核,并组织审核评定,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汕头、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佛山、茂名、潮州、广州、深圳等11个市完成省下达的11项指标,前6项完成量超过指标4%以上,被评为1998年度“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各发给奖杯和8万元奖金,对上述11个市的市长和分管副市长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珠海、湛江、揭阳等3个市完成省下达的11个指标,前6项完成量超过指标2%以上,被评为1998年度“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工作表扬单位”,各发锦旗和5万元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认真做好菜篮子工程工作;尚未达标的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找出差距的原因,并采取有力措施,争取早日达标,为把我省菜篮子工程工作推向新台阶而努力。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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