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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五年规划(2002年8月-2007年8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26 生效日期: 2002-08-26
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九府办发[200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九江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五年规划(2002年8月-2007年8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九江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五年规划
  (2002年8月-2007年8月)
  20世纪是人类向疾病全面宣战并取得辉煌成绩的时代,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类寿命的延长和生活方式的变化,疾病的流行规律和防治策略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我们在不断与传染病作斗争的同时,正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慢性病的挑战。
  预防与控制慢性病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长期任务,需要全社会参与并实施综合治理。为促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减轻慢性病给居民健康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目标
  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居民卫生服务需要的慢性病防治体系,提高人们生命质量,延长健康期望寿命。力争在一年内,基本摸清危害九江市人民身体健康的主要疾病,并对严重危害我市人民健康的疾病建立相应的干预措施;在五年内,使我市慢性病防治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以保护劳动力资源,提高群体健康水平,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既定的'率先崛起'目标提供健康保障。

  二、指导原则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预防控制慢性病发生,减少对居民健康的危害,提高人群生命质量,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领导,形成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格局;完善防治策略,改善环境,控制或减少行为危险因素。
  (三)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为基础,依托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以健康促进为主要手段,通过分工负责、分级管理,营造有利于预防控制慢性病的环境,减少慢性病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不利影响。

  三、工作目标
  (一)全市形成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体系,并将慢性病防治目标纳入社会发展规划
  1、从2002年9月起,建立在市、县(区)两级政府领导下的各有关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参与的协调组织,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制定自己的慢性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
  2、到2003年,各级政府明确辖区慢性病防治目标、工作指标,并列入本区域社会发展规划。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并定期考核。
  (二)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筹资模式
  1、在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础上,调整卫生支出结构,逐年增加对慢性病防治的经费投入。
  2、多渠道募集慢性病防治经费,设立慢性病防治基金,用于社区基本预防保健工作。
  (三)建立健全慢性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1、2002年9月建立全市市直医疗单位住院病例报告制度,掌握全市危害人体健康疾病的现状及发展趋势,2004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住院病例报告工作。
  2、到2004年建立慢性病防治工作评价体系。
  (四)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病防治工作网络
  2003年建立健全市、县(区)、社区三级慢性病防治网络。同时,建立社区综合防治点,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或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内容。
  (五)找出危害全市人体健康的主要疾病,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
  1、2003年在健全医疗单位报病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医疗单位报病情况,掌握严重危害全市人体健康的主要疾病以及分布情况、影响因素等。
  2、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条件下,采取分类指导干预的方法,积极解决慢性病控制中的关键问题。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社区为基础,采取健康促进的有效策略,在积极开展一级预防的基础上,做好二、三级预防。

  四、行动措施
  (一)明确慢性病防治的目标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慢性病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掌握慢性病形势及其社会经济影响,充分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学校、家庭参与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二)建立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政策体系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制订有利于健康的政策、规定,特别是宏观的健康公共政策,促进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经济、文化和市场环境的形成。
  (三)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建设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设立慢性病防治机构,以加强对本辖区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
  市、县(市、区)疾病控制部门要设慢性病防治专业机构并有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治工作,承担慢性病防治的技术决策、业务指导和培训、干预实施、信息综合和质量控制与评价职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把慢性病防治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内容,开展人群健康分类管理,提供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为一体的综合防治服务。
  (四)建立社区人群健康档案
  各县(市、区)均要在社区综合防治点选定一个1万人以上的社区建立社区人群健康档案。对家庭成员情况、居住条件与卫生设施、人口学资料、健康状况、危险因素、现有卫生资源利用进行调查,并进行健康体检。(五)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健康教育是慢性病防治的重要策略,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提高人群的健康意识。
  卫生部门要制定健康教育指南,指导社区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教育部门要将慢性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的健康教育课程,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念,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将慢性病防治宣传内容纳入互联网和公益宣传计划,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引导群众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1、在医疗机构组织临床医生学习有关慢性病防治知识,提高临床医生对慢性病防治的认识,掌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技能。
  2、定期举办慢性病综合防治培训班,对基层预防、保健人员进行临床、康复、心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及管理水平。
  3、提高专业防治人员的素质,逐步培养一批有事业心和管理能力,能运用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适应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需求。
  (七)落实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病综合干预措施
  慢性病防治工作必须以人群健康为中心,以社区组织为载体。社区卫生服务组织要转变服务职能,改变服务机制,调整服务方式,开展慢性病社区预防保健,满足社区居民健康需求。
  (八)增加慢性病防治经费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从'大卫生'观点出发,从政策上、资金上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给予扶持,以保证慢性病防治任务的落实,取得预期成效。

  五、综合防治评价
  根据规划总目标、阶段目标和策略措施,采取自查、抽查、第三者评估相结合形式,对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运用措施评价和结果评价的方法,对规划实施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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