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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01 生效日期: 2000-06-01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事厅
发布文号: 省人事厅赣人发(2000)7号
各地(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今年职称工作意见,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决定对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此,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初级
  (一)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和专业:
  统计、会计、审计、经济、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技术。
  (二)实行认定的系列(认定是指实行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考评与岗位聘任相结合,按照国家《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由用人单位择优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报政府人事部门认定,不再组织每年一度的社会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下同):
  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出版、群众文化、艺术、播音、工艺美术、文学创作、体育教练、新闻、图书资料、翻译、公证、律师、文物博物、档案;
  工程、农业:按专业学历认定;
  卫生:医疗、药剂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按专业学历认定;其他专业按学历认定。
  二、中级
  (一)实行社会化资格评审的系列:
  工程(国家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除外)、农业。
  (二)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和专业:
  1、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和专业:
  统计、会计、审计、经济、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技术。
  2、本省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
  卫生、图书资料、翻译、公证、律师、文物博物、档案。
  3、取得执业资格,按国家规定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用的专业资格,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如下:
  房地产估价师(相当于经济师)
  造价工程师(相当于工程师、经济师)
  执业(中)药师(相当于主管药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当于经济师)
  企业法律顾问(相当于经济师)
  注册税务师(相当于经济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相当于工程师)
  价格鉴证师(相当于经济师)
  二级注册建筑师(相当于工程师)
  (三)实行认定的系列和专业:
  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出版、群众文化、艺术、播音、工艺美术、文学创作、体育教练、新闻。
  三、高级
  (一)实行评审的系列:
  工程、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卫生、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实验、翻译、船舶、图书资料、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新闻、出版、播音、工艺美术、律师、公证、统计、会计、审计、翻译、公证。
  (二)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系列:
  审计、经济
  (三)实行考试的专业:
  计算机软件(系统分析员)。
  (四)实行资格审定的系列:
  体育教练。
  (五)实行认定的系列:
  文学创作。
  (六)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自主评聘。凡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并经省人事厅批准,可开展单位内部自主评聘的试点工作。
  四、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按高、中、初级职务,分别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送省、地、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
  五、根据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专业技术队伍发展的实际,将及时调整系列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附件:系列(专业)分类管理一览表
      ┌─────┬──────┬───────┬───────┬─────┐
  │系列名称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备注  │
  ├─────┼──────┼───────┼───────┼─────┤
  │高校教师 │评审    │认定     │认定     │     │
  ├─────┼──────┼───────┼───────┼─────┤
  │中学教师 │评审    │认定     │认定     │     │
  ├─────┼──────┼───────┼───────┼─────┤
  │小学教师 │评审    │认定     │认定     │     │
  ├─────┼──────┼───────┼───────┼─────┤
  │中专教师 │评审    │认定     │认定     │     │
  ├─────┼──────┼───────┼───────┼─────┤
  │技校教师 │评审    │认定     │认定     │     │
  ├─────┼──────┼───────┼───────┼─────┤
  │科研系列 │评审    │认定     │认定     │     │
  ├─────┼──────┼───────┼───────┼─────┤
  │卫生系列 │评审    │以考代评   │认定     │中级省统考│
  ├─────┼──────┼───────┼───────┼─────┤
  │工程系列 │评审    │评审     │认定     │     │
  ├─────┼──────┼───────┼───────┼─────┤
  │农业系列 │评审    │评审     │认定     │     │
  ├─────┼──────┼───────┼───────┼─────┤
  │实验系列 │评审    │认定     │认定     │     │
  ├─────┼──────┼───────┼───────┼─────┤
  │出版系列 │评审    │认定     │认定     │     │
  ├─────┼──────┼───────┼───────┼─────┤
  │体育教练 │审定    │审定     │审定     │     │
  ├─────┼──────┼───────┼───────┼─────┤
  │新闻系列 │评审    │认定     │认定     │     │
  ├─────┼──────┼───────┼───────┼─────┤
  │播音系列 │评审    │认定     │认定     │     │
  ├─────┼──────┼───────┼───────┼─────┤
  │档案系列 │评审    │以考代评   │认定     │中级省统考│
  ├─────┼──────┼───────┼───────┼─────┤
  │文博系列 │评审    │以考代评   │认定     │中级省统考│
  ├─────┼──────┼───────┼───────┼─────┤
  │图书资料 │评审    │以考代评   │认定     │中级省统考│
  ├─────┼──────┼───────┼───────┼─────┤
  │群众文化 │评审    │认定     │认定     │     │
  ├─────┼──────┼───────┼───────┼─────┤
  │翻译系列 │评审    │以考代评   │认定     │中级省统考│
  ├─────┼──────┼───────┼───────┼─────┤
  │文学创作 │认定    │认定     │认定     │     │
  ├─────┼──────┼───────┼───────┼─────┤
  │艺术系列 │评审    │认定     │认定     │     │
  ├─────┼──────┼───────┼───────┼─────┤
  │工艺美术 │评审    │认定     │认定     │     │
  ├─────┼──────┼───────┼───────┼─────┤
  │律  师 │评审    │以考代评   │认定     │     │
  ├─────┼──────┼───────┼───────┼─────┤
  │船舶技术 │评审    │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   │国家统考 │
  ├─────┼──────┼───────┼───────┼─────┤
  │会  计 │评审    │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   │国家统考 │
  ├─────┼──────┼───────┼───────┼─────┤
  │审  计 │考评结合  │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   │国家统考 │
  ├─────┼──────┼───────┼───────┼─────┤
  │经  济 │考评结合  │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   │国家统考 │
  ├─────┼──────┼───────┼───────┼─────┤
  │统  计 │评审    │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   │国家统考 │
  ├─────┼──────┼───────┼───────┼─────┤
  │国际商务 │评审    │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   │国家统考 │
  ├─────┼──────┼───────┼───────┼─────┤
  │计算机软件│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   │国家统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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