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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5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05]585号)和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06年重庆市西部中心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2006]864号),现将中央预算内安排的2005年基建支出预算(拨款)1900 万元下达你区,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西部中心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清水溪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列“基建拨款支出-城市基建支出”科目(2007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3,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
请严格按照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06年重庆市西部中心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2006]864号)规定办理,并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申请拨款和使用资金,同时请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00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