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远期收汇出口货物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27 生效日期: 2006-12-27
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沪国税进[2006]61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远期收汇出口货物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6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依据企业的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出具“远期收汇备案证明”(样式附后),请据此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审核、审批。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关于远期收汇出口货物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规范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远期收汇的退(免)税管理,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远期收汇申报出口退(免)税实行备案证明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企业报关出口货物属于远期收汇而未超过在外汇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外汇局)远期收汇备案的预计收汇日期的(以下简称远期收汇且未逾期),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可提供其所在地外汇局出具的《远期收汇备案证明》(格式见附件,以下简称《远期证明》),无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以下简称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税务机关受理后,按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审核、审批出口货物退(免)税。
  远期收汇是指按现行外汇管理规定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出口收汇。
  二、对属于本通知第一条所述远期收汇且未逾期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2003)91号)第 十九 条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3)107号)第 三十七条的规定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
  外汇局可依据出口企业的申请,为其出具加盖了“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远期证明》。
  三、出口企业货物出口并在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后,应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预计收汇日期内收(结)汇,并在预计收汇日期起30天内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四、税务机关应建立出口企业提供《远期证明》的台帐管理制度。对于出口企业超过预计收汇日期30天仍未向税务机关提供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对于试行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以税务机关收到外汇局传输的收汇核销电子数据的“核销日期”为准),税务机关不再办理相关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已办理退(免)税的由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追回已退(免)税款,并视同内销补税。
  五、外汇局应按照出口收汇核销数据传输的有关规定,定期向当地税务机关传输出口逾期未核销电子数据。
  六、本通知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远期收汇备案证明
                      编号:
  远期收汇备案证明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美元

项号

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出口报关单

出口合同(协议)编号

预计收汇日期

出口金额折美元

备注

编号

























































































经办人(签字):              外汇管理局

(章)



                                年  月   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