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容环境示范区域、规范区域、达标区域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8 生效日期: 2006-11-28
发布部门: 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文号: 沪容综办[2006]16号
各区(县)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2006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沪府办发[2006]7号)文的要求,为扎实推进市容环境示范区域、规范区域、达标区域(以下简称“三类区域”)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12月11日至12月底开展对“三类区域”创建的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范围和内容
  考核验收的范围为2006年涉及到“三类区域”创建任务的19个区(县),验收内容为(沪容综办[2006]1号)文下达各区(县)创建市容环境示范区域、规范区域、达标区域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验收组织
  本次考核验收工作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市容环卫局、市房地局、市市政局、市绿化局、市水务局、市城交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经委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三、考核验收标准
  市联席会议以“三类区域”创建导则为基本标准,制定的“三类区域”创建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作为此次考核验收的标准。
  四、考核验收方法
  1、验收程序。“三类区域”验收分自查、申报、验收等步骤。各区(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区相关部门对“三类区域”创建情况做好预验收工作,经预验收整体合格后,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创建情况集中申报,填写申报表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并附创建工作总结及整治前后图片对比光盘(示范区域、规范区域)。
  2、验收形式。市考核验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同时市各相关部门还要兼顾暗查情况,暗查的重点是创建后的长效管理的落实情况。
  五、有关事项
  1、各区(县)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年度创建工作书面总结,相关资料(年度创建计划、设计方案、创建前后对比光盘、创建工程招投标文本、长效管理措施)整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创建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2、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三类区城”创建验收工作,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市考核验收组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对待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考核细则,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区域的创建实效。
  3、市考核验收组到各区(县)验收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市各相关部门将参加考核验收的人员名单,各区(县)将考核验收集中地点,分别于12月5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赵镭  62473288-1515  13641934608
  樊秀鸣  62473288-1514
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