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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粮油供应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15 生效日期: 2006-12-15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皖政办明电[2006]7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粮油供应工作稳定粮食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06)1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粮油供应工作,确保粮食市场稳定,维护社会安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粮油供应和稳定粮油市场工作的重要性。近一个时期,受国际市场、国内流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地区粮油价格出现一定程度上涨,这是长期低迷粮价的合理回升,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但不加控制过度上涨又会影响困难群体的生活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工作,做到既保证粮油供应,又防止打压粮价,使粮价在合理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二、建立健全粮食应急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粮油价格变化情况,加大粮油市场监测频率,指定专人负责粮价的监测、采集和整理汇总,及时了解掌握粮油市场情况、运行特点和发展趋势,做出前瞻性、规律性分析判断。一旦发现粮油市场异常波动,特别是出现脱销、群众争购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控。要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粮油加工、调运、供应网络分布合理、衔接顺畅、运转正常。
  三、积极组织粮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当地粮食需求,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地方粮食储备的吞吐调节,及时组织粮源和粮食加工。特别是山区、库区、灾区、老区、缺粮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供应工作,抓好调运加工,防止大雪封山,群众无法买粮。铁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调度,优先保证粮油运输。
  四、加强市场监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工商、粮食、物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规范和整顿粮食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哄抬粮价、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确保当地粮食市场货源充足、品种齐全、价格稳定、质量合格。食品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认真落实好困难补助政策。各级政府要抓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确保城镇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水平不因粮油等食品价格上涨而下降。要切实安排好高等院校、厂矿企业和城镇低收入群体的粮油及副食品供应。对高校所需粮油及副食品,当地政府可以指定有关企业实行加工直供,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教育部门要指导高等院校加强学生食堂内部管理,精打细算,降低成本,保持饭菜质量和价格稳定。同时,要落实好家庭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
  六、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好当前粮油供应,稳定粮食市场,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元旦、春节将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两节”期间粮油供应工作,维护社会安定。要落实好“菜篮子”、“米袋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加强舆论引导,正确宣传粮油供求形势,防止炒作误导居民心理预期。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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