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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价局关于九江市公交公司5路、17路票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28 生效日期: 2000-03-28
发布部门: 江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赣价费字[2000]15号
 九江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我市公交5路、17路实行准无人售票票价的报告》(九价字[2000]第3号)收悉。为促进公交售票制度改革,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九江市公交公司决定在5路、17路线实行无人售票。经研究,在你局审核和听证会认证的基础上,同意5路、17路线票价标准为:   1、5路线(九江开发区--九江石化总厂)实行一票制,票价每人次0.50元,实行月票;
  2、17路线(长虹小区--九江长江大桥)实行一票制,票价每人次1.00元,实行月票。
  具体出台时间,由你局请示市政府后决定,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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