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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0 生效日期: 2006-10-10
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甘政发[2006]8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气象事业发展,提高气象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气候变化和突发自然灾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还存在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尚未形成,预报预测水平亟待提高,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快气象事业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要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一流服务”的要求,拓展服务领域,力争到2010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使气象工作整体实力达到20世纪末全国先进水平;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使气象整体实力接近同期全国先进水平,若干领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二、加快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步伐,提升防灾减灾保障能力。
  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是提高天气、气候预报准确率的基础。目前,我省现有气象灾害监测站点的布设密度、自动化程度和观测时次尚不能满足灾害性天气系统的监测和大中城市及特殊地区气象防灾减灾的需求。因此,要以国家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为依托,建立全省气象灾害监测系统;以各乡镇所在地为基本网格距,加密站点,特别要进一步加密突发性灾害多发地或易发地站点,形成站点布局较为合理、监测内容基本满足防灾减灾需求的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系统。省气象部门要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和建设等部门,做好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的规划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不断提高全省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发挥气象安全保障作用。
  建立由各级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构建全省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提升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调查和影响评估能力,增强对暴雨及其引发的地质灾害、冰雹、大风、沙尘暴、寒潮、霜冻、暴雪、道路结冰、农林业病虫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和有毒有害气体及核泄漏扩散、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积极创造条件,做好航天气象保障工作。
  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不断完善气象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努力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快预报预测精细化进程,加强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广电、通信和城管等部门要大力协助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四、科学利用气候资源,为清洁能源开发提供支撑。
  气候资源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资源。面对全球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压力,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的影响,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我省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十一五”末期,省气象部门要在省发展改革、科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负责组织完成全省风能和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的评估工作,建立一套适合甘肃气候特点的太阳能、风能资源评估系统,组织开展风能、太阳能开发项目的气象选址、评估及气象监测和预报服务。研究全球气候变化可能导致的风能、太阳能等资源潜力和分布的变化,为将河西走廊建成全国风能发电和设备制造供应基地以及科学合理地规划开发风能、光能资源提供科技支撑。
  气象部门要在省发展改革、国土、农林、测绘等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区划和普查工作,建立我省各类特色农业优化种植模型,建立健全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生态评估机制。根据气候资源特点,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旅游农业。在重大项目建设和引进农作物品种之前,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五、加快气象科技创新,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不断深化气象科技体制改革,构建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气象开放实验室、科研基础设施、野外科学试验基地、气象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科技设施建设。加强气象观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气候变化应对、人工影响天气、大气成分分析、气象资源利用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域数值天气预报模式和气候系统模式。在实施全省重大科技计划中重视气象领域的科学研究,给予气象科研稳定的投入支持,切实加大对气象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六、强化气象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各级政府要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进一步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加快现代化进程。各新闻单位和通信机构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声讯电话、互联网、街区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及时发布常规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加快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通畅的气象信息服务通道。广电部门要在现有广播、电视天气预报节目的基础上,根据气象服务需求,增加节目内容、播出时间、播出时次。遇有重大灾害性天气时,要增加天气警报的临时滚动插播。通信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更好地开展手机气象短信防灾减灾服务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工作所需的常规气象信息服务。
  气象部门要会同广电、环保、林业、卫生、消防等有关部门,不断拓展气象预报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和项目,积极开展全省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紫外线等级、城市火险等级、生活气象指数、森林火险等级、气象与疾病预防指数等预报服务,使气象预报警报信息能够真正“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扩大信息的公众覆盖面,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七、大力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人工增雨雪作业是抗旱减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科技措施,要按照“由被动抗旱向主动抗旱转变,由单纯农业抗旱向生态抗旱转变,由单纯抗旱向增加水资源转变”的理念,在继续加强农业抗旱防雹作业的同时,积极开展保护天然森林、天然草原、江河源头水源、森林防火与火灾扑救等方面的人工增雨雪作业,尽快形成集空中、地面于一体的全年候立体人工增雨雪作业体系,有效增加地表水资源,缓解自然降水季节分布不均矛盾,减轻干旱灾害,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近期,要紧紧围绕黄河中上游、祁连山区和石羊河流域的云水资源开发利用,积极争取项目。通过项目建设,缓解黄河流域和河西内陆河流域及其毗邻地区水资源短缺状况。
  八、推进气象法制建设,依法发展气象事业。
  要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甘肃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快我省气象立法步伐,推动全省气象灾害的防御、应急管理、预警信号发布和气象信息与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法规建设。
  各级政府及建设、航管、公安、城管等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气象部门依法履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防雷检测和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施放气球管理、气象信息发布、气象行业管理等职能,依法开展气象行政许可。加大气象行政执法力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气象行政执法体制。围绕气象综合探测、仪器设备、业务服务技术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我省地方气象标准化工作。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建立协调机制和全省气象信息共享平台。民航、水文、国土资源、环保、林业等部门要积极提供和共享大气、水文、地质、环境、生态等方面的地球环境信息,将各部门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的总体布局,实行统一监督、指导。
  九、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气象事业发展。坚持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把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增强气象能力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充分利用国家大中型气象骨干项目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快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建设。切实加大对重大气象工程、气象科学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建设运行的投入力度,特别要保证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建设和运行经费。要按有关规定,做好气象部门职工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对各级政府出台的各项津贴补贴,气象职工应同等享受。
200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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