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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安排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8 生效日期: 2006-10-18
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筑府发[2006]7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规定,国务院决定在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落实经费,加强宣传,搞好试点,在全市开展了农业普查的相关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最近省人民政府在金沙县召开全省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农业普查任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良好的基础,特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农业普查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解决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及时落实到位,保质保量完成农业普查各项工作任务,以优质的成效在全省农普工作中走在前列。

  二、组织领导要进一步落实到位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把农业普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近期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县乡换届后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变动的,要及时补充、调整和完善,切实健全运行机制,为农普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普查经费要进一步落实到位
  农业普查经费的落实,是保证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 根据我市实际和农业普查工作的基本需要,各区、市、县实际到位经费原则上必须高于市统一测算的农业普查基本工作经费预算的要求。同时,鉴于部分区、市、县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培训及调查补贴承担数额相对较大的情况,根据各区、市、县实际财政状况,市政府按其所需经费的一定比例补助部分区、市、县,具体为: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按50%补助,花溪区按40%补助,乌当区按30%补助。(其余区县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自行负担)。各区、市、县要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本着“普查经费由本级财政负责”的原则,在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基础上,必须将普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落实情况列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以确保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普查人员选聘和培训要进一步落实到位
  县、乡两级政府要把好普查员的选聘关和培训关,严格按标准选聘普查人员,并认真组织普查业务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除按照标准选聘责任心强、文化水平高,熟悉农村情况的人员参加工作外,各级要按照普查总体规划方案的要求,市负责培训到乡镇,县负责培训到村(指导员),乡镇负责培训到组(普查员)。严格进行普查培训,使其具备普查工作能力,确保达到普查规定的要求。

  五、宣传动员要进一步落实到位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按照省、市宣传部、农普办“关于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农业普查的宣传力度,要面向农村、面向乡镇、面向农民,紧密结合普查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在宣传工作中要重点宣传《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切实做到社会了解,群众支持,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为普查登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全社会了解普查、各方面支持普查、农民群众积极配合普查。

  六、普查质量控制要进一步落实到位
  普查数据质量是衡量普查工作成败的唯一标准。必须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各个环节。下一阶段主要抓好:一是要在各级培训中,全面准确地贯彻方案内容和要求,强化普查工作人员特别是普查员坚持实事求是的意识、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二是要宣讲普查数据保密规定和被调查对象的如实申报义务。三是要严格执行普查摸底质量控制办法,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四是要强化现场调查阶段的质量控制,严格普查数据的逻辑检查和平衡关系检查,通过自查互查议查,交叉审核,确保原始数据准确可靠。五是要加强数据录入和审核汇总阶段的质量控制。

  七、工作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层层把关、责权明确的农业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由市政府与各区、市、县签订农普工作目标责任书,区、市、县、乡镇(街道)各级政府要逐级签订农业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考核奖励办法,严格按照农业普查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时间、统一操作规范,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八、督促检查要进一步落实到位
  加强对下阶段普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薄弱环节的检查指导,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农业普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市农普领导小组在11月份组织一次重点督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组织和领导普查工作,不得以地区、部门、个人利益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干扰普查工作。
  市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主动作为,积极稳妥地搞好农业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农业普查的各项任务。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农业普查基本工作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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