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08 生效日期: 2006-10-08
发布部门: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十月八日
琼海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判定结果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4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琼府(2004)50号)精神以及2006年全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依靠科技,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和智慧,认真实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以下简称试点工程)建设工作,探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的有效途径,为推动全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积累宝贵的经验。

  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领导机构
  成立琼海市农村民居地震保安工程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朱允彦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昌豪、市地震局负责人何君良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市财政、发改、卫生、地税、建设、农业、民政、国土、文体、教育、水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办公室。何君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地震、建设、国土局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参加,统一协调试点工程建设工作。各镇和各村委会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指导小组),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开展农村民居地震保安试点建设工程工作。
  (二)市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我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规划,并将其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分阶段目标、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同时将其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 “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及重点项目体系,纳入扶贫、危房及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农民培训以及文明生态村建设等专项规划。
  2、制定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试点工作方案。选定有代表性的镇及村委会,组织实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按照抗御6级地震或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的要求,设计和选定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居建筑设计图纸,印发给农村建房户无偿使用,并免费提供场址勘选、结构抗震等各项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和服务。
  3、 开展农民建筑技术工匠抗震设防技能培训。组织农民建筑工匠培训班、提高班,对农居建筑工匠进行普遍轮训,让他们掌握抗震设防基础知识和具备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居建设操作技能,科学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
  4、加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农居建设程序,明确施工要求和验收标准,确保农居工程质量。
  5、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6、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我市农居抗震性能调查工作,建立农居抗震数据库,向本级政府和省地震局提交我市农居抗震性能调查报告。
  2、 确定我市不同区域农居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农居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
  3、会同人事劳动、建设等部门组织实施建筑工匠抗震设防技术培训及“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培训合格证”的发放工作。
  4、指导防震保安农居的场址勘选、抗震设防要求审查、抗震施工、管理和验收以及建立本地区的防震保安农居档案等工作。
  5、具体协调各项涉农建房工程,开展农居抗震设防工作。
  6、联系省地震局专家开展各项业务指导工作。
  7、做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的宣传工作。

  三、 实施步骤
  试点工程分调研选点,场地勘查,建筑图纸设计,宣传发动,农村建筑技术工种培训,建设施工等六个步骤进行实施。
  (一)选点阶段
  市领导小组在经过对全市各个镇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镇的实际情况,以及农村农民的经济条件、承受能力、风俗民情等确定我市各镇农村民居地震保安试点建设工程,分阶段、有步骤地逐步实施,探索路子,积累经验,为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地震民居保安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为确保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现选定博鳌镇珠联、东海、培兰等3个村委会作为我市试点工程试点镇、试点村,先付予工程实施,然后总结经验予以指导全市的该项工作开展。
  (二)场地勘查阶段
  主要进行场地地震烈度、地震动参数复核和确定工作,为试点工程提供科学的抗震设防要求。请省地震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为试点村庄开展场地工程地质勘察,对场地地震烈度和地震动参数复核等。形成的报告资料将为农村民居地震保安工程提供可靠的设计依据。
  (三)建筑图纸设计阶段
  由市建设局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试点村庄的经济承受能力、风俗民情、当地群众审美观等,设计出4至5套不同类型、不同造价、不同规格的建筑施工图纸供群众在建房时无偿选用。
  (四)宣传发动阶段
  在试点镇及村庄展出防震减灾科普和法律法规知识图片宣传图板,向群众发放宣传图册资料,并请省地震局专家到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发动宣传,使群众真正认识理解并接受农村民居地震保安工作,确保试点工程顺利实施。
  (五)培训阶段
  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各试点镇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各村委会防震保安农居协会成员、各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各村防震减灾群测群防联络员以及各农村建筑工匠都必须参加培训。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建筑工匠,由市地震局会同建设、人事劳动等部门联合发给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培训合格证。没有取得该合格证书的建筑工匠,不得参与防震保安农居工程试点民居的建设。
  (六)建设施工阶段
  各试点村要在做好工程地质勘察、场地地震动参数复核等基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满足抗震等级的要求,选用由正规设计部门统一设计的建筑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四、 总结评比
  2006年12月下旬,各镇及村委会必须将试点工程的工作总结上报市农村民居地震保安(试点)工程领导小组,试点工程领导小组将会同镇农村民居地震保安(试点)工程领导小组对试点村庄开展的农村民居地震保安工程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总结经验与教训,为在全市全面推广农村民居地震保安工程提供科学依据。
  农村民居地震保安工程是一项关系到农村群众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试点工程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确保农村民居地震保安工程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各试点镇及村委会要及时上报试点工程进度,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统一上报市农村民居地震保安(试点)工程领导小组备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