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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批准“助动车以液化气替代汽油为燃料的装置”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10-08 生效日期: 1998-10-08
发布部门: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
发布文号: 沪高转[1998]第4号
  经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经审定,现批准以下11个项目列入1998年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之列,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各有关部门按沪府发[1998]23号文的要求,受理有关项目优惠政策事宜。
  批准认定的项目名单如下:   1.助动车以液化气替代汽油为燃料的装置(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一一研究所)
  2.圣洁医生消毒洗涤液(上海天娜药物研究所)
  3.医药中间体?去氧氟尿苷(DFUR)(上海倍宁药业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4.甲壳质纤维及医用产品(上海天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5.非吸附型高浓度稳态二氧化氯固体消毒剂(上海文华消毒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6.未知生长因子浓缩饲料(上海邦成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7.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上海东昕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8.YS·PBR型特种混炼橡胶制品(上海云深机电有限公司)
  9.中新MR9C?3型数码艺术影像系统(上海中新电子有限公司)
  10. GZZ2一05一3B型电码探空仪(上海无线电二十三厂)
  11.海洋生物制品(金海豹胶丸)(上海中洋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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