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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医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9 生效日期: 2006-11-29
发布部门: 陕西省中医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中医发[2006]3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卫生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中医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陕西省中医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中医事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与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为部署好这一时期全省中医药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陕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陕西省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中医事业发展状况“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省中医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社会贡献率明显增加,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十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
  截止2005年年底,全省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154所,中医、中西医结合门诊部42所;中医药研究院(所)5所,中医药院校2所;中医床位数10858张,房屋总建筑面积907888m2(其中业务用房面积593229m2);总资产1288523万元,累计业务收入980210.88万元,累计诊疗2296.34万人次。
  1、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完善组织机构。2002年6月,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2005年7月,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卫生厅机关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陕编发[2005]10号)调整了省中医管理局机构设置,明确了工作职责范围。《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的顺利出台和中医管理组织机构的完善为建立健全全省中医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2、加强中医院内涵建设。实施“名牌”战略,扎实开展中医医院质量管理活动,积极参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着力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实施“三名”战略,开展了重点专科、示范中医医院、国家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省级农村中医工作达标县等重点建设工作。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4个,省级重点专科8个,开展了县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项目,建设16个西部大开发重点中医专科,建设6所国家级示范中医院,14所省级示范中医医院,建设4个国家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11个省级“农村中医工作达标县”,其中2个国家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已经通过评估验收。
  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组织制定了《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陕西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及评价考核评分办法(试行)》,量化了中医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考核指标。组织专家对中医医院开展质量管理年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巩固了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取得的成果。积极参与全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现了11个试点县中医院全部参与新农合,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组织开展了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6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临床诊疗技术整理与研究项目4项,组织开展局级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招标2次,共有238项课题申报,195项中标。建设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重点专科(专病)4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重点专科(专病)12个。成立中医药防治“非典”科研攻关组,制定实施了《陕西省中医药预防“非典”的工作方案》,中医药防治SARS取得了一定成绩。
  4、采取师承教育、人才研修等多种方式加快人才培养。开展了国家级和省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较好地总结和继承了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确定了国家级指导老师45名,省级指导老师60名,国家级学术继承人55名,省级学术继承人84名;开展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建设6个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和5个农村中医药人才培训基地;开展了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培训工作,培训乡村医生323名;实施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培训了94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国家级中医优秀临床研修人员6名,采取省内外进修方式免费为国家级贫困县培养300名中医专科(专病)人才,举办各类继续教育学习班46期,培养学员2500余名,召开全省学术交流会议13次,征集和交流论文1000余篇。

  二、存在的问题
  “十五”期间,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较快,但也存在着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没有切实贯彻落实,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中医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对中医的投入严重不足,中医药基础差,底子薄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中医事业发展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仍然存在。二是中医院把主要精力放在综合能力建设上,中医诊疗方法,尤其是部分传统的特色疗法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中医药特色优势不够突出。三是高层次中医药临床人才不足,人才队伍素质亟待提高。四是中医药服务网络和管理体系不够健全。以综合性中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农村)卫生服务机构为框架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各级中医药管理体系不健全。五是中医、中药管理职能分离,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
  “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强调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医药事业是卫生事业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城市社区与农村中医药工作,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合作医疗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实施“三名”战略和“人才兴业”战略,加强中医机构内涵建设,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增强科研创新能力,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的社会贡献率,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发展目标
  逐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中医药特色突出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中医药事业自身发展规律的体制和机制。巩固发展城市和农村中医药工作,不断增强中医医疗、教育、科研创新能力,全面改善中医医疗机构基础条件,提高中医药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大力推进科研学术进步,建立中医药标准体系,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病治病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快速发展,中医药社会贡献率显著提高,努力把我省建成中医药强省。
  (三)主要指标
  1、加强中医医疗工作。建设中医名院10所,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2-3个,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20个,农村中医工作达标县50个,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2个。建成国家级中医药特色专科10个,省级中医药特色优势专科30个。每所市级以上中医院建成2-3个中医特色专科,每所县级中医院建成1-2个中医特色专科。
  2、中医科研能力建设。争取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15个,国家级重点专科10个、市级重点专科20个、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0个。
  3、人才培养。开展国家和省级师承工作及基层师承工作,培养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造就一批地方名医。开展2-3次全省名中医评选工作。为县级以上中医院培养500名学科带头人,为乡镇卫生院培养1000名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为农村培养具有中医中专学历的乡村医生3000名,建设省级继续教育基地10个、农村及社区人才培训基地20个。
  4、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建设。以药王“孙思邈”故里为重点,建设2-3个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举办“陕西中医药名人文化节”。
  (四)重要任务
  1、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三名”战略,创建名牌工程。培养一批中医学术带头人,建设一批省级示范中医院、重点中医专(学)科、达标急诊科、国家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省级农村中医工作达标县等名牌项目,建成一批有影响的知名中医医院。在全省形成专业覆盖齐全、地区分布合理、中医特色明显、技术优势互补、效益突出的中医药服务网络。
  1)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完善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城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要健全和完善以综合性中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面向社区的中医门诊部及中医诊所为框架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十一五”期间,省级中医院要重点抓好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建成中医特色突出,综合服务能力强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成为全省中医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和临床教学、科研基地。争取建成国家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地市级中医院要突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成为地区性中医医疗和技术指导中心,到2010年,70%的地市级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建设标准。
  依托综合医院资源及技术优势,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特色优势,把综合医院中医科纳入到特色专科建设中,改善中医科的基础条件,建成综合医院特色中医专科。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要求,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大力发展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引导综合服务功能不强,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中医医疗资源相对过剩的中心城市的区级中医医院发展成为中医专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诊室,配备中药房、中医药人员,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家庭卫生服务和老年保健护理中的作用。到2010年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资源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和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服务中心(站)。
  构建以县级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村卫生室为主体的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内涵建设,积极发挥县级中医院在农村中医药工作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县级中医院的建设标准,支持贫困县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扩建任务;加强县级中医院的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使其成为农村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中心。到2010年,60%的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建设标准。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的基本设施配置,实现所有的乡镇卫生院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其中90%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药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的30%左右。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实现村村有中医,用中药。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所有县级中医院都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各试点县要结合实际,降低中医院起付标准,提高中医药服务的报销比例,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在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国家级中医工作先进市、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省级农村中医工作达标县建设工作。力争“十一五”末建成20个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50个农村中医工作达标县,2-3个中医工作先进市。
  2)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加强中医机构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中医药特色优势专科建设项目,在特色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给予重点投入。到2010年建成10个国家级中医药特色专科,30个省级中医药特色专科。每所市级以上中医院要建成2-3个中医特色专科。每所县级中医院要有1-2个中医药特色专科。
  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开展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性疾病临床基地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县级中医院急救基本设施建设和急诊急救技术培训,基本实现中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任务。针对艾滋病、“非典”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和地方病,开展中医药干预防治工作。重点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肾病等重大和慢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
  3)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准入管理。根据中医药诊疗技术标准要求,制定和完善全省中医药服务标准。修改并完善《陕西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及评价考核评分办法》、《中医医院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中医医院处方管理规范》、《中医病历书写规范》、《中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和《陕西省中医护理质量管理手册》等规范性文件,认真督导医疗机构实施。制定下发《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标准》,建立并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评价中心。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中医药执法监督。加强对中医药从业人员、机构、诊疗项目、医疗广告等准入管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打击、查处非法行医。
  4)推进中医办医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建设“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中医院的试点工作,推进中医办医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医医疗机构自身发展的办医体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举办合作、合资和其他形式的中医医疗机构,促进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积极探索中医医疗机构运营机制改革,加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力度,逐步推行全员聘用制、任期制等用人方法,实行竞争上岗。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共存的分配模式。建立起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医疗机构管理机制,加快中医药现代化进程。
  2、加大中医药科研力度
  1)坚持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并重,大力推进中医药科学研究工作,提高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按照中医药自身规律,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系统整理中医药理论研究成果和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促进理论和学术的继承与创新;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研究,注重对老年性疾病、精神疾病、亚健康状态、养生康复等领域的前瞻性的应用研究;加强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疾病、肾病等重大和慢性疾病的防治研究工作。2)坚持继承与创新的原则,做好中医药的挖掘整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以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及相关机构为依托,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挖掘整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平台。以名老中医药专业学术经验的继承与整理研究为中心,加强中医药史、名人及文献的挖掘整理,系统挖掘整理一批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方法、单验方和中医药文献。以中医药科研招标为动力,积极促进中医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重点做好诊疗技术和新药的开发。组织我省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及相关机构开展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研究和开发,加快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进程。
  3)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规范化建设,争取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15个,争取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10个、市级重点专科20个,建设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0个。对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要选择基础较好、学术水平较高、特色优势突出的专科进行重点建设,建成地区性专科技术人才培训基地。
  3、人才培养
  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增加教育综合投入,扎实开展院校教育和继续教育,构建中医药终身教育体系。全面开展临床技术骨干,优秀临床人才研修和师承等继续教育项目,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充分发挥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和中医药学会的作用,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为全省中医药的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1)加强对中医药院校教育的指导。认真执行中医药教育相关标准,落实中医药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开展院校与师承相结合的教育模式试点工作及中医药教学质量评估试点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培养中医药职业技术人员。
  2)深入开展中医药传统文化的传承工作。完善老中医师带徒工作,在做好第三批全国和第二批全省师承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国家和省级师承工作,完善师承教育制度。通过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实践和言传身教,培养一批中医理论功底扎实,医技精湛、医德高尚的新一代名中医。开展基层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造就一批地方名医。
  3)开展陕西省名医评选工作,完善全省中医药人才库建设。将全省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根据专业、学科进行建档,建立陕西中医药人才库,为及时掌握人才动态和科学制定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提供参考。每2-3年开展一次陕西省名医评选工作,为社会推荐和宣传陕西名中医药专家,促进陕西优秀的医技,医德、医风等传统中医药得以传承。
  4)加强城市和农村人才培养。加大城市和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中医,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中医药管理人才。加大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家和省级重点学(专)科进行进修学习的力度,为县级以上中医院培养500名学科带头人;加大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的培训力度,采取脱产学习方式,为乡镇卫生院培养1000名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切实提高我省农村中医药人员的学历水平和运用中医基本疗法防病治病的能力,为农村培养3000名具有中专水平的乡村医生;利用5年时间对全省80%的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知识培训,充实农村和社区中医队伍,增强中医药在农村和社区的服务能力。
  5)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选择基础条件好,师资力量强、专科技术突出的医疗教学机构进行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成10个省级教育基地,20个农村及社区人才培训基地,形成规范的继续教育体系,提高中医药继续教育水平。
  4、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
  加快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创办中西医结合医院。加大中西医结合人员培训力度。力争“十一五”期间全面提高我省中西医结合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
  5、文化宣传与对外交流开展中医院中医药特色文化建设,建设“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宣传力度,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三学会”的平台作用,利用学术会议等有效方式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工作,提高我省中医药在国内外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实施全方位的对外交流工作。积极开展对外“引智”工作,加强对外引进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坚持中医药事业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的基本属性,明确发展中医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强对中医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严格按照《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的有关规定,将中医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中医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行政管理体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陕西发展中医条例》,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行政管理体系,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参照省中医管理局的模式设立中医药管理机构,县级卫生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实现有机构管、有专人抓,保证中医药方针、政策的顺利贯彻和落实。
  三)、落实促进中医事业发展的政策。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充实和调整中医诊疗项目,合理调整中医技术劳务价格。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认真执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四)、增加投入,做好规划的组织与实施。各级政府要按《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的规定,根据地方经济增长幅度逐年加大对中医事业的投入,投入的幅度不低于经常性支出增加的幅度。要多渠道多方面筹措资金,各市县也应设立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专项经费要按照项目安排执行,充分发挥中医专项经费的导向作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把弘扬中医药行业传统优良道德与时代精神文明紧密结合,发扬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精准求精,乐于奉献的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围绕解决热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切实抓好中医药队伍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强中医药机构的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通过改变服务理念,改造服务设施,改善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流程,逐步建立起有中医药医疗特色和中医文化特色的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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