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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成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3 生效日期: 2006-11-23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5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委、省语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做好语言文字工作,高标准地通过了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在迎接国家语委检查评估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集体,为鼓励先进,继续营造与成都整体形象相适应的语言文字环境,市政府决定授予市教育局等40个单位为成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大力推进成都的语言文字工作,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成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市语委成员单位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
  市新闻出版局市城管局成都报业集团
  二、有关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
  四川广播电视集团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大学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市卫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成都日报》社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站
  武侯祠博物馆成都广电台综合频道
  成都石室中学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青羊校区
  成都大学学前教育学院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武侯区人事局武侯区审计局
  武侯区教育局武侯区投资办证服务中心
  成都师范银都小学成都市猛追湾双语学校
  琴台路管委会春熙路街道办事处
  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
  三、区(市)县语委
  锦江区语委青羊区语委金牛区语委
  武侯区语委成华区语委高新区语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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