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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丽水市单季稻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05 生效日期: 2007-01-05
发布部门: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丽政办发[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制定的《丽水市单季稻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五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普及推广着力提高水稻单产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6)86号)精神,切实抓好单季稻生产,着力提升我市单季晚稻单产水平,增加我市粮食总量,提高粮食自给率,有效保障我市粮食安全,特提出丽水市单季稻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
  生产目标:以增加投入为支撑,以科技推广为重点,以高产竞赛、科技示范为抓手,强化服务,提高技术的到位率和普及率,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单季晚稻平均亩产达到468公斤以上。
  具体措施:   一、大力引进、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加大对“中浙优1号”、“两优培九”等能充分利用温光资源且生育期较长的单季稻主推品种的示范推广力度,力争到2010年高产优质品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做好“中浙优8号”、“甬优9号”、“协优M15”等品种的引进、示范工作,筛选出适合我市种植的高产优质单季稻新品种。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生产实际,确立1—2个主栽品种,促进单季稻高产优质品种布局更趋合理,发挥其增产潜力。
  二、推广应用水稻高产节本增效技术。大力推广单季稻“五改”技术和水稻强化栽培技术,选用生育期较长、能充分发挥温光资源适宜我市种植的品种,推行早播早栽、少本稀植、穗肥使用、节水灌溉技术,力争到2010年主推技术普及率达90%以上。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加大“肥药减量控害增效”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各地要确定和建立若干个层次的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水稻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示范应用区域,力争到2010年基本普及。继续推广水稻直播、旱育秧等轻型栽培技术,推广菜—稻、瓜—稻、绿肥—单季稻等种植模式,提高水稻单产水平和种植效益。
  三、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旨在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增加粮食单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种粮效益。今后全市每年建立单季稻优质高产示范方200个,面积10万亩。在全市范围内,单季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村,都要选择一个种田水平高、科技接受能力强的农户作为高产示范户,切实起到示范推广作用。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优质高产良种展示和科技示范户活动,组织相关考察、现场观摩,加快优良品种推广,促进先进技术的应用。加快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提高水稻机收、机耕和机插率。
  四、积极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稳定发展种粮大户队伍,在总结成功模式和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继续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加快培育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增加种粮效益。
  五、稳定农技推广队伍,强化技术服务。各地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32号)精神,加快改革步伐,切实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立健全基层农技人员包片联户指导粮食生产制度,要把农技人员蹲点办方、包片负责、联户结对指导作为岗位考核、续聘和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着力推进水稻先进技术的到户率,使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提高科学种粮水平。
  六、加强培肥改土,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大力推广蚕豆、豌豆等经济绿肥,抓好紫云英、黑麦草等绿肥生产,提高土壤肥力水平。切实做好标准农田建设,将标准农田的维护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实施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使我市中低产田面积下降到50万亩以下,特别是低产田面积要有较大幅度下降,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七、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各地要把粮食生产的重点转到提高单季稻单产上来,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农业局、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提高水稻单产等方面的问题。把提升单季稻单产水平、增加粮食总量作为目标责任考核重要指标。在科研项目、农业成果转化项目、农业丰收项目的立项及推荐申报、经费安排、报奖评奖等方面给予倾斜。
  八、增加投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各县(市、区)要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水稻优质高产良种引进、高产竞赛、科技示范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组织等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救灾种子储备制度,将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全市每年评选出100个科技示范户、20个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10个粮食生产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和20名对粮食生产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市政府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奖励。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推动我市单季稻单产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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