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0]164号
为了认真总结2000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信息部门和信息工作人员创先争优、开拓进取的积极性,推动我市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办公厅决定,对2000年度信息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向市政府报送信息的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信息工作机构。能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市政务信息工作暂行细则》,把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信息机构健全,按规定配备了信息工作人员;信息传递手段先进,办公自动化程度较高;信息网络运作正常,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政府报送信息;上报信息质量较高,被市政府采用的数量在全市政府系统位居前列,为领导科学决策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没有发生迟报、误报、漏报紧急信息的情况。
(二)先进工作者
主管或分管信息工作的处室领导(负责人)。能重视信息工作;很好地利用信息指导本区县、部门、单位的工作,能经常研究信息工作并给予具体指导,较好地协调、解决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关心、支持信息工作,正确处理信息为上级、同级和下级服务的关系。
(三)优秀信息员
信息工作岗位上的人员。热爱信息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积极认真,所报信息采用量大,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根据2000年度各区县、各部门信息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评选条件提出意见、报办公厅研究决定;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信息员由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先进工作者、优秀信息员名额分配表》确定,并填写登记表后,报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决定,由市政府办公厅进行表彰奖励。
三、时间安排
各区县、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请立即着手评选工作,并将先进工作者、优秀信息员登记表于2001年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
联系人:陈晓军 杨丽萍
电话:7295617 7295987
附件:1.西安市2000年政务信息先进工作者、优秀信息员名额分配表(略)
2.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0年信息先进工作者登记表(略)
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0年优秀信息员登记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