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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表彰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25 生效日期: 2004-03-25
发布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九府字[2004]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3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市委提出的'一二三四朝前奔'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使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平稳态势,为经济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03)12号)精神,经市安委会办公室考核评比,现对200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1、德安县人民政府
  2、彭泽县人民政府
  3、都昌县人民政府
  4、九江市交通局
  5、九江市港务局
  6、九江针织集团有限公司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为开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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