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九府字[2004]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3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市委提出的'一二三四朝前奔'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使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平稳态势,为经济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03)12号)精神,经市安委会办公室考核评比,现对200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1、德安县人民政府
2、彭泽县人民政府
3、都昌县人民政府
4、九江市交通局
5、九江市港务局
6、九江针织集团有限公司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为开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