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市价房发[2000]349号
你公司关于中山门小区新一大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批复如下:
二、日常维修养护费,用于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收费标准为:办公写字楼0.53元/m2·月、营业用房0.93元/m2·月、住宅用房0.38元/m2·月。由产权人按建筑面积缴纳。
三、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四、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按月收取。需要预收的,预收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
五、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六、本批复从二000年十二月份起执行。
附表:一、新一大厦前期物业管理
二、室内车辆保管收费标准
三、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附表:
一、新一大厦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住宅用房 办公用房 营业用房 地下室
二、室内车辆保管收费标准
白天 夜晚
三、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白天 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