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94]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农口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发展农业的方针政策,财政支农资金投入量逐年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今年以来由于部分县(市)财政困难等原因,致使全市财政支农资金到位率过低。这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全市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计划的如期完成,为切实引起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确保支农资金迅速到位,现将全市一至九月财政支农资金到位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九月底,全市支农资金调整预算为176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8万元,当年预算安排541万元,上级下达专项912.9万元。累计银行支出359.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20.4%,在全省排队最差。
分县(市、区)执行情况看,陵川县累计银行支出77.5万元,占调整预算153.8万元的50.4%;郊区累计银行支出130.7万元,占调整预算352.7万元的37.1%;市本级累计银行支出62万元,占调整预算229.3万元的27%;阳城县累计银行支出55.1万元,占调整预算246.8万元的22.3%;城区累计银行支出22.1万元,占调整预算205.1万元的10.8%;沁水县累计银行支出12万元,占调整预算161万元的7.5%;高平市调整预算为91.5万元,分文未支,在全省所有县(市、区)中独一无二。
我市经济状况在全省各地市中不属最差,可一至八月份、一至九月支农资金到位连续两次排队在最后,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除一些客观因素影响外,尚存在部分领导同志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不足和财政部门、农口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在最近全省支农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汇报会上,王文学副省长对我市提出了严肃批评,市政府对此十分关注,为尽快改变这种状况,真正把工作抓上去,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把支农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真正列入主要议事日程,要取得人大、纪检委的支持,协调财政、农行、农口主管部门,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做到计划早安排,资金快下达,检查、监督紧跟上,确保全市各项农业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市财政12月20日前下达的省、市专项指标必须100%到位,否则,1995年下专项指标时按比例调减,调减出的指标调给支出好的县(市、区)用作以奖代助;不达70%的县(市、区)1995年不安排专项投资。
三、以预算调节基金,耕地占用税、农林特产税中按比例应提取的农发资金必须如数提足并按规定安排到位。
四、为促进支农资金尽快到位,市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组成支农资金到位情况督查组,于11月下旬分赴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对措施得力,效果好的要进行表扬,差的要严肃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