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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后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6-21 生效日期: 1993-06-21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93]50号

我市要在本世纪末提前二年全面实现小康,工作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乡村。贫困乡村达不到小康,全市小康目标就不可能如期实现。为全面实施我市农村小康建设十年规划,整体推进“宽裕村达小康,中间村上台阶,贫困村摘帽子”的战略,从根本上改变贫困乡村的落后面貌,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现提出“八五”后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八年来,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贫困地区出现了新的可喜局面。长期困扰人们的温饱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农业开发性生产取得进展,基础设施有所改善,乡镇企业出现好的发展势头。但是,由于贫困地区总体发展速度滞后,与发达地区的差距继续拉大,贫困状况依然严重,按照省委[1993]20号文件三种类型的划分,截止1992年底全市500元以下不达温饱型的还有50个乡、1078个村、52.83万人。分别占全市的41%、44%、31%,扶贫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据此,“八五”后三年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以市场为导向,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以农业开发为重点,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二、三产业,逐步形成各县特色的集中连片的区域性支柱产业,开创以稳定脱贫—上台阶—奔小康为目标的持贫开发新局面。
  为贯彻这一指导思想,全市扶贫工作要进步解放思想,在发展战略、开发对策和配套措施等方面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以“真抓实干,奋力拼搏”的精神,努力实现超常规、大跨度、跳跃式发展态势,使我市贫困地区的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实现小康目标。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农村小康建设十年规和“八五”期间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八五”后期扶贫开发工作总的目标是:到1995年沁水、陵川两个贫困县人均占有粮食稳定在400公斤以上,沁水县保证达到宽裕型(人均纯收入800元),力争达到小康型(人均纯收入1100元),陵川县达到温饱型(人均纯收入650元)。其它县区300元以下的6个插花贫困乡和119个插花贫困村(其中:郊区5个乡84个村,阳城10个村,高平1个乡25个村),要达到温饱型(500元以上)。301—500元的16个乡、446个村(其中:郊区4个乡177个村,阳城10个乡208个村,高平2个乡61个村),要达到宽裕型(800元以上)。
  分年度目标:
  1993年:沁水县实现10个小康村;801—1099元的乡、村分别达到5个、60个;501—800元的乡、村分别达到6个、117个;301—500元的乡、村分别达到10个、154个。陵川县实现1个小康乡、10个小康村;801—1099元的乡/村分别达到2个、48个;501—800元的乡、村分别达到5个、124个;301—500元的乡、村分别达到10个、230个。
  1994年:沁水县实现2个小康乡、20个小康村;801—1099元的乡、村分别达到6个、88个;501—800元的乡、村分别达到7个、118个;301—500元的乡、村达到6个、115个。陵川县实现3个小康乡、20个小康村;801—1099元的乡、村分别达到3个、100个;501—800元的乡、村分别达到4个、138个;301—500元的乡、村分别达到8个、154个。
  1995年:沁水县实现7个小康乡、50个小康村;801—1099元的乡、村分别达到7个、112个;501—800元的乡、村分别达到4个、93个;301—500元的乡、村分别达到3个、86个。陵川县实现5个小康乡、50个小康村;801—1099元的乡、村分别达到3个、92个;501—800元的乡、村分别达到5个、187个;301—500元的乡、村分别达到5个、83个。
  其它县(区)人均纯收入300元以下的6个乡、119个村,每年要有三分之一的村达到温饱型(500元以上),人均线收入301—500元的16个乡、446个村,每年要有三分之一的村达到宽裕型(800元以上),部分有条件的村要力争达到小康型(1100元上)。

  三、战略重点
  为实现上述目标,“八五”后期扶贫开发工作,要紧紧抓住以下五个战略重点:
  1、努力改变生产条件,增加粮食产量,稳定解决温饱问题。贫困乡村人均建成一亩高标准农田(正常年景亩产250公斤以上);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抓好地膜覆盖玉米为主的“温饱工程”(亩产要达到400公斤上),加快小流域治理,建设生态农业。
  2、开发农业资源,发展区域性支柱产业。依托当地资源优势,积极鼓励和扶持千家万户发展以种、养、加为主的商品经济,逐步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经济开发格局,争取“八五”期末,实现人均一亩经济村,户均喂养在牲畜达到五个羊单位,使绝大多数贫困户具有一两项增加经济收入的稳定来源。
  3、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市县乡镇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我省三十个贫困县乡镇企业发展的意见》,“八五”后三年,两个贫困县要用好银行部门的县办工业贷款和“老少边穷”贷款,重点建设投资额在百万元以上规模的加工龙头企业,带动支柱产业开发。各县要把扶贫的重点放在大力发展乡村企业上,大胆支持和鼓励个体和私营企业的发展,积极扶持乡办、村办、联办、户办企业。力争贫困乡在农业产值稳定增加的基础上,工业产值占到工农业总产值的50%。
  4、要以通路、通电、通水为主搞好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到“八五”期末,力争实现全市贫困山区村村通公路,庄庄通电,多数地方解决人畜吃水困难。
  5、发展教育事业,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搞好农民职业技术培训,使每个农民都有掌握一至二门实用技术。实现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标准。

  四、主要措施
  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必须采取以下几条措施:
  1、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市县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抓好贫困乡村领导班子建设。要把能否扎根山区和农村同甘共苦,千方百计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作为启用干部和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的一个重要标准,对不胜任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对政绩突出者重奖重用。对缺乏主要干部人选的贫困村,可直接从县乡机关干部中选派。建设一个坚强有力的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一名党支部书记,从而增加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根据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中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精神,树立效益观念和市场经济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各级政府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第三产业,私营个体经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都要为其大开方便之门;要支持“能人”创办和领办各种形式的企业和经济实体;积极推广沁水县郑庄乡建立中心山庄,对五户以下山庄窝铺实行移民并村的做法和吕梁地区拍卖“四荒”的经验。结合不流域户包治理,把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坡、荒沟、荒滩以及二十五度以下退耕地的使用权;低权拍卖给个人开发治理,使用期限可延长到一百年。产权归已,并可继承、转让、拍卖。
  3、建立扶贫政策激励机制。要在进一步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的同时,对贫困村实行倾斜政策。凡扶贫资金占投资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工、农、商企业实体和扶贫部门直接经营的扶贫服务实体,除国家规定的不准减免税的产品和企业外,其它产品和企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按照管理程序,经扶贫和税务部门共同核准,免征产品税(或增值税)、营业税三年,免征所得税五年。贫困地区新造经济林(包括于鲜水果、花椒、木本粮油树种),从营造之年起,八年内免征农林特产税;金融部门在信贷规模、资金、服务等方面重点向贫困村倾斜;要鼓励贫困村大量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对到贫困村任职、邦办企业兴办实体的干部和科技人员,待遇从优,贡献突出者予以重奖;对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中做出显著贡献且年富力强的党支部书记,可以选拔到乡镇担任领导职务;严格控制到贫困村拉赞助、资助和其它摊派,进一步减轻农民的社会负担。
  4、动员和组织各行各业开展挂钩扶贫“大合唱”。一是要开展挂钩结对,城乡“挂钩”,贫富“结亲”。从资源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出发开展对口扶贫。鼓励国营大中型企业发挥待业优势,与贫困村建立经济技术协作关系。明星乡村要通过传播经验,经济协作,联办企业等办法,帮助贫困村尽快脱贫致富,迈向小康。二是实行单位定点包村责任制。市直100个县处级单位包扶100个贫困村,要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不达小康、不撒手。三是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市县涉农部门要强化服务职能,为贫困村脱贫搞好农资、技术、资金、信息、加工、销售等全方位系列化服务。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贫困乡村的基本条件。交通、电力、水利等部门,要全面规划,突出抓好贫困乡村的用电、行路、边远山区人畜吃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八五”期间,全市要基本解决人畜吃水问题,50%的村用上自来水,贫困村全部通电,部分乡镇要实现自动电话,行政村要全部通公路。
  6、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高投资使用效果。扶贫资金要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一律实行项目管理的办法。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项目库建设,按照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做好项目储备、筛选、审报、立项工作。要建立扶贫开发专项基金,以1993年为两个贫困县下拨的150万元资金为基数,并视财力情况逐年有所增加,作为周转资金长期使用,用于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城区、郊区、阳城、高平也要根据贫困面的大小,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扶持本县(市、区)插花贫困乡村;沁水、陵川两个贫困县,在用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下达的扶贫资金的同时,也要从财政预算外收入中拿出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用于扶贫开发事业,与国务院和省政府下达的资金配套使用。
  7、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要强化市、县扶贫工作机构,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贫困村稳定脱贫,纳入农村奔小康的整体规划,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县要由县政府主持签订领导干部脱贫致富达小康任期目标责任状。明确分解任务指标,并根据各县的具体情况把扶贫开发指标落实到乡、村,把扶贫开发任务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实行目标化管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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