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92)139号
城区、郊区、沁水县人民政府、晋城矿务局和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晋城矿成庄铁路专用线接轨、寺河矿选址问题的会议纪要》印发经你们,请抓紧组织落实。
关于晋城矿区成庄铁路专用线接轨、寺河矿选址问题的会议纪要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五日)
1992年11月5日上午,市政府在市府大楼308会议室召集城区、郊区、沁水县和晋城矿务局及市计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土地局、晋城煤炭运销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就晋城矿务局成庄铁路专用线接轨、寺河矿选址用地等问题进行了专门讨论。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雷振声同志主持。
会上,有关各方详细汇报了贯彻落实晋市政办(1992)123号《关于晋城矿区成庄铁路专用线、集配站建设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的情况,双方对彼此的良好合作表示满意,希望进一步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加快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进程。雷振声副市长要求各有关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经予大力支持,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会议决定:
1、关于成庄铁路专用线接轨问题。成庄铁路专用线设计已考虑到市岳南煤矿的运量,双方原则同意岳南煤矿与成壮大 铁路专用线接轨。
2、关于寺河矿选址问题。对晋城矿务局就寺河矿选定地址等规划宝剑同意。总体设计要经市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严格审查,争取11月底前审查完毕。寺河矿区建设要按沁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的规划进行。
3、关于寺河矿区建设占地问题。寺河矿区(包括生活区)建设占地约1968亩。晋矿要通过政党程序,报批市直有关部门。市土地局可以提前评估,尽快开始征地工作。
4、关于朝开宫——成庄——嘉丰公路建设问题。对朝——嘉公路选址、走向完全同意。但公路等级要提高,要力争建成11米路面的二级汽车专用公路。嘉丰——端氏、作甲口两条公路也要提高等级、力争搞成水泥路面。对此,各用关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予以大力支持。
5、关于修建11万KV变电站问题。市政府认为,沁水县准备修建的11万KV变电站,从供电范围和地理位置,可以满足寺河矿的生产、生活用电。因此,晋城矿务局应积极支持沁水11万KV变电站的建设。由沁水县提供土地,晋城矿务局申报资金,双方共同建设沁水11万KV变电站,共同使用,对双方都有利益。
6、关于成壮大铁路专用线市区段的交通、环保问题。由市计委牵头,组织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和晋城矿务局就修建立交桥、构筑隔离带、隔离板等,于11月18日前拿出一个可行性实施意见。
7、关于晋矿机修厂、总材料库存扩建片地问题。市政府完全同意,可开始办理征地、施工等有关手续。
附: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雷振声(市政府副市长)
张和先(市计委副主任)
茹灵宝(城区政府副区长)
赵魁元(郊区政府副区长)
徐明胜(沁水县政府副县长)
赵永胜(市土地局局长)
朱树升(市规划局局长)
李揪叶(市环保局副局长)
岳绍钧(市交通局局长)
张国宏(市建设局副局长)
卢建国(晋城煤炭运销公司科长)
刘洪亚(晋城矿务局副总工程师)
张习之(晋成矿务局处长)
李 鹏(晋城矿务局处长)
郭生旺(晋城矿务局副处长)
高 双(晋矿成庄矿处长)
李官福(晋矿成庄矿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