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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业主代码编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11-13 生效日期: 1995-11-13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各区、县房管局:?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于1995年8月19日印发了《关于已出售的公有住宅产业代码编制的通知》[沪房地物(1995)508号],为了便于各类房屋产业的计算机管理,现就房屋业主的产业代码编制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关于已出售的公有住宅产业代码编制的通知》第一条第六款的房屋类型,是按多层房屋和高层房屋划分。房屋类型代码数为1位。多层房屋代码分别为0、2、4、6,高层房屋代码分别为1、3、5、7。其中,已出售的公有住房代码为0、1;个人购买的商品房、联建公助等房屋代码为2、3;未出售的系统单位公房代码为4、5;未出售的直管公房代码为6、7。?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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