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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安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7-17 生效日期: 1999-07-17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1999)110号

 为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国内贸易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关于1999年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中宣发(1999)3号)精神,巩固已有成果,克服薄弱环节,继续扩大覆盖面,逐步将活动延伸到新的商业街区、批发市场和农村,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张凡 西安市副市长
  副组长:张广元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郑育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志超 市商贸委副主任
  郑 让 市工商局副局长
  解友清 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建国 新城区副区长
  吕健 碑林区副区长
  马建平 莲湖区副区长
  张改莲 雁塔区副区长
  刘琦 灞桥区副区长
  金维新 未央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委,刘志超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杨伟光(市委宣传部)、高卫平(市商贸委)担任,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组成。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指导、安排全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二、协调市及区县各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三、组织全市性'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检查、总结、表彰工作;

  四、搜集、汇总、上报活动中的有关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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