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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0-11-01 生效日期: 1990-11-01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发[1990]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要尽快着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认真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把高产稳产粮田和主要农副产品所需要的重点耕地真正保护起来,对于提高广大农民种好管好“保命田”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群众依法保护基本农田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政府的《通知》精神,统一组织,认真布置,在今年年底努力完成了这项工作。现将划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定的原则和范围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一定要按照《条例》所规定的标准和等级划分。要从当地各类土地和人均耕地面积的实际情况出发,把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得准确、合理。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范围是:现有的和新开发的水地、河滩地、沟坝地、平川旱地、旱垣地和梯田。其等级划分是:水地为一级保护区:河滩地。沟坝地为二级保护田;平川旱地、旱垣是和梯田为三级保护田。

  二、划定的程序和要求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要在市、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县(区)土地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其它有关部门,以乡(镇)为单位,充分利用土地部门现有的详查资料和图纸,对每个村庄的地块进行定点划片,具体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要认真按照《条例》、《通知》和省土地管理局晋土管(1990)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深入宣传发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广泛深入宣传划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形式,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结合我市自解放以来耕地逐年减少,人口逐年增加的严峻现实,采取对比算帐的办法,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认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而牢固确立保护耕地的危机感和造福子孙的责任感。
  2、编制工作方案,抓好试点工作和人员培训。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县(区)要制定出详尽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图表印制等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区)都要在陵川试点经验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搞好本县(区)乡(镇)和村一级的试点,同时要认真抓好骨干培训,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展。
  3、组织实施划定。各县(区)和乡(镇)两级划定领导组要加强协调指导,以村为主,全面铺开划定工作。要特别组织好野外作业,认真核实地块的具体方位、等级和面积,并逐项登记、编号、绘制在图。
  4、落实保护措施。(1)乡(镇)和村民委员会都要成立基本农田保护小组,分片负责,责任到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办法,既要保证基本农田的数量,还要努力保证基本农田的质量,不断提高耕地的产出率和利用率。(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重点保护区设立永久性的保护标志,在各村民委员会所在地的显著位置,绘制本村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示意图,标明编号、四至、级别、责任保护人和有关保护规定。
  5、整顿成果。划定工作完成后,市、县(区)、乡(镇)和村四级都要对这项工作进行总结,逐级写出总结报告,并按照省政府的《通知》和省土地管理局晋土管(1990)23号文件的要求,认真搞好划定成果的整顿建档工作。

  三、检查验收
  在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进行期间,各县(区)要组织力量,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成果检查验收工作。对于工作不扎实,有漏划、错划的要及时补课;资料不全、不准的要尽力补齐,及时更正。要做好接受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时间另行通知)。检查验收的具体标准,市里不再另行制定,以省政府《通知》中规定的验收标准为准。

  四、几个具体问题
  1、技术要求。有关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技术要求,按照省土地管理局晋土管(1990)23号文件规定执行。
  2、时间安排。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和我市划定工作起步较晚的实际情况,全市划定工作要抓紧进行,十一月下旬完成村和乡(镇)两级的保护区划定工作;十二月中旬完成县级成果汇总,上报市土地管理局;十二月下旬完成全市成果汇总,上报省土地管理局;年底基本结束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
  3、经费来源,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所需费用,应本着节约开支的原则,从三个渠道筹集:(1)由市、县(区)财政部门从农业发展基金中给予补助;(2)从收取的基本农田建设基金中支出;(3)自筹解决一部分。
  4、标志设立。设立基本农田区保护标志,不要求统一模式,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达到保护基本农田的目的即可。

  五、切实加强领导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大,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组,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亲自抓这项工作。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土地部门开展好这项工作,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保证我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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