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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电信业务收费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06 生效日期: 2002-08-06
发布部门: 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通信管理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减少政府行政性审批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管理,提高资费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适应电信市场发展需要,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研究制定了《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电信业务收费项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电信资费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地区电信资费管理工作,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电信市场公平竞争。各电信企业也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在电信资费调整前切实做好资费的申报和备案工作。 
  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电信业务收费项目 
 
 

国家计委 
信息产业部 
二OO二年八月六日 
 

附件: 
 
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电信业务收费项目 
 
  一、政府定价部分 
  (一)固定本地电话 
  收费项目 适用对象 
  1、普通电话的包月制月租费和“套餐”资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2、普通电话、窄带ISDN的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3、公用电话本地通话费、记帐式电话卡(不含IP电话卡)业务本地通话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二)移动电话 
  收费项目 适用对象 
  1、本地移动载体上的公用移动电话业务收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二、政府指导价部分 
  (一)固定本地电话 
  收费项目 适用对象 报备部门 
  1、普通电话、市内用户中继线、窄带ISDN、集中用户交换机的装机、移机工料费、手续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2、普通电话、窄带ISDN过户费、停机保号费、用户要求改号费,普通电话改窄带ISDN、窄带ISDN改普通电话的收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3、普通电话、市内用户中继线、窄带ISDN的临时、短期业务收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4、虚拟专用网(VPN)业务接入费、月租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二)国内、国际及港澳台数据业务 
  收费项目 适用对象 报备部门 
  1、300波特低速数据业务收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2、分组交换业务收费(含安装调测费、工料费、端口基本费、永久虚电路使用费、虚拟专用网端口管理费、临时和短期租用收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三)出租业务 
  收费项目 适用对象 报备部门 
  1、话音(音频)电路、数字电路和帧中继业务开户费(含工料费、调测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2、话音(音频)电路、数字数据电路(DDN)、数字电路和帧中继业务调整费、临时和长期定时租用收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3、数字数据电路(DDN)广播功能、轮询业务、加装分路设备的收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4、市内用户中继线、话音(音频)电路、数字数据电路(DDN)、数字电路、帧中继业务保留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5、租用载波电路、电报电路业务收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6、租杆挂线、管孔、本地光芯月租费,本地光芯连接费 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 通信管理局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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