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10-04 生效日期: 1995-10-04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发[1995]76号

为了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省人民政府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必须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宪法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也是使法律法规直接生效的具体行为,在整个法制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行政机关执法的状况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的施行效果,同时也会对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健康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下功夫研究解决好法律法规的施行问题。这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同志都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自己在法律法规实施方面所担负的重要责任,增强使命感和迫切感。要把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作为一件大事,扭住不放,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就是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要规范化、法制化,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首先要用法律法规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纪守法,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还必须依法有效地行使职权,依法实施管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惩处违法活动,严肃执法,只有这样,才能使行政执法做到公正、高效、廉明。
  严格依法行政,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正确处理行使职权与依法办事的关系,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制定政策、采取行政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原则,使各项决策和行政管理活动都符合法律规定。政府和一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掌好用好人民交给自己的权力。
  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法守法,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做到规规矩矩执法,清清楚楚行政,明明白白办事。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都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干部学好法律常识,特别是学好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使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带头严格执法,带头依法办事,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市场经济,管理社会事务。
  为了解决当前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认真整顿行政执法秩序。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都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对整顿工作作出切实可行的安排。通过整顿,克服不良倾向,提高执法水平,严肃行政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各级人民政府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假冒伪劣商品、乱涨价、知集资、增加农民负担、坑蒙拐骗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对行政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公路站卡的问题,要下功夫进行治理整顿,采取得力措施,有效加以遏制。

  三、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必须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
  为了有效地实施法律法规,必须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地(市)、县(市、区)都要按照法律法规的内容,逐件逐条明确执法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对各自负责施行的法律法规,要制订具体目标和实施计划,逐步加以落实。要结合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明确各部门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切实解决执法交叉、执法重叠和执法空白的问题,防止和克服执法中的推诿扯皮现象。各部门要把行政执法的任务纳入目标管理,通过制定职位说明书,把执法责任制量化、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要建立公开、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严明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经结合推行公务员制度,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制定切实的考核标准,把执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落实部门执法责任,今后在新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负责实施的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向省政府提出本部门贯彻实施的计划和具体措施;施行一年后的第一个月内,要向省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都要切实承担起各自的执法责任,特别是各级行政首长要切实负起责任。今后,凡是行政执法状况不好的地方,要追究当地政府领导的责任;凡是行政执法工作发生重大失误的要追究执法部门领导的责任。对那些因利益驱动而争执不下,或者利用行业垄断地位,滥用执法权,致使法律法规、规章不能正确实施的地方和部门,要追究政府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一些地方和部门经过试点、摸索,已取得初步经验,要认真总结,加以推广。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市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施行方案,分工负责,协调动作,总体推进,保证落实。

  四、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必须建立和完善约束机制
  要以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的同时,尽快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内部,即上级政府对其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执法单位对其所属执法人员的有效监督,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适当和有效。对违法和不当地执法行为,要及时依法纠正、查处,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认真搞好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地、各部门、各执法单位都要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探索实行罚没决定机关与罚没款物收缴机关相分离的体制。任何机关都不准向执法单位和人员下达罚没款物指标或定额任务为机关搞“创收”。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察,对违法违纪的要坚决查处。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摸索、研究,逐步建立对不严格执法和滥执法公务人员责任的追究制度。对主观故意或因重大过失办理错案的公务人员,在行政赔偿后,除追究其行政责任外,还应责令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为了加强对具体执法行为的监督,要有计划地实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

  五、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必须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
  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着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当前,要结合整顿执法秩序,下决心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严禁聘用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已经聘用的,要坚决清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使之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实际执法能力。要重视对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标志和制服的管理,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擅自制作制服和标志。今后,凡是没有国家统一执法证件、标志的行政执法部门,其执法人员由人民政府发给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没有国家和省上执法证件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同时,要注意改善人员结构,把那些年富力强、公道正派、具有现代科学知识和市场经济管理经验的人充实到行政执法第一线;要不断改善技术装备和执法手段,提高整体素质,建立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效、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

  六、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
  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必须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都要把行政执法工作当成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要召开一至两次会议,专门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集中精力,采取得力措施,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执法第一线,调查研究,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工作要明确执法任务;检查工作要过问执法情况;指导工作要提出执法要求,把领导执法始终贯穿于各项业务领导之中。对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中产生的矛盾,要及时协调解决;对涉及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正确地履行法定职责;要培养和树立典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保护和支持行政执法活动;要经常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实践、探索,不断改善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必须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都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通知要求,重视和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政府法制工作中的综合、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政府法制机构要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为中心,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建设。
  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需要做长期的艰苦的努力。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适应形势的需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大力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不断把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