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黑价联字(2002)43号
绥化市交通局: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黑交财[1995]197号文件制定了绥望公路望奎段征收车辆通行费标准,经过近六年的运行,现行车辆通行费标准基本合理并被用户所接受。为规范车辆种类和收费标准,经研究,决定对收费车辆种类进行归类,并对现行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进行规范(见附表),征费年限暂定至2006年。
重新规范的收费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黑交财[1995]197号文件规定的绥望公路望奎段收费标准同时废止,其它收费管理办法不变。 绥望公路望奎段规范后收费标准
单位:元
收费标准
19座以下载客车辆
20-39座载客车辆
40座以上载客车辆
摩托车(含轻便二轮,侧三轮和港田三轮车)每次征费1元。
拖拉机:
对运送农用物资,拉运农业生产资料的20马力以下(不含20马力)的小型拖拉机免征过桥路费。
20马力以上、40马力以下(不含40马力)的拖拉机每次征费3元。
40马力以上拖拉机每次征费5元。
汽车拖带的挂车每吨按1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