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硝酸铵出厂价格的请示》庆化财价呈[2000]194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和省政府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精神,考虑目前市场销售价格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整套炼油装置正常运转。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生产的硝酸铵出厂中准价格每吨为950元,在此价格基础上还可上下浮动,幅度为20%,具体出厂价格由企业在浮动幅度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 以上价格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黑龙江省物价局 2000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