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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01 生效日期: 2002-04-01
发布部门: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黑市政办字[200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集中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认识集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的工作部署上来,纳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对我市部分集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专项整治,提高市场信用,确保集贸市场繁荣活跃,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引向深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二、明确工作重点
  1、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整治。
  2、以批发市场、城市摊区和农村大集为重点,集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食品、肉禽及制品、农资、药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商品,专项整治不亮照经营、不佩戴胸签、不建立肉禽检疫台账、不执行信誉卡制度等现象,促进集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3、依照部门职责权限,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强制检疫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以及销售商品的计量监管力度。药品监督部门对市内中药材集贸市场进行规范整顿。同时,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网吧、电子游戏室、书摊等经营场所的管理,取缔各种非法摊点。

  三、采取针对性措施
  1、有关部门要对各类集贸市场进行一次普遍清理检查,认真审查其主体经营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无照经营的,坚持予以取缔。
  2、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对集贸市场周边地区涉嫌生产、加工、储存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或窝点,端窝挖点,堵源截流,严防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3、严格上市商品的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销售无“三证”、质量不合格冒充合格的、假冒绿色食品标识、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禽等商品。

  四、加大征管执法力度
  1、依据有关规定,对虚假申报、隐瞒收入、违法使用发票、应建账而未建账、虚假记账、账实不符等违法行为,以票控税,集中整顿。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减免税的行为。
  2、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缺斤少两、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惩处“肉霸”、“菜霸”、“市霸”等违法分子。
  3、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美容美发、书摊、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4、加强对市场主办单位的监督,对主办单位抵制工商行政部门监管,以及对市场内经营业户非法行使停业整顿、扣缴物品等处罚的行为,清除各种行政执法壁垒,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严格依法行政,清除执法腐败,做到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对滥用职权、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对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加强规范管理
  1、进一步健全日常巡查制度、“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录档案和公示制度、打假目标责任制。制定和推行商品市场管理基本规范,商品储存库房、冷库监管制度和辖区监管责任制度,逐步形成集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2、鼓励和引导集贸市场主办单位改进经营方式,通过引进名优商品进场销售、开办专卖店等形式,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
  3、积极探索试行先行赔付和实施保证金制度,建立和完善市场服务管理制度,确保人民群众放心安全消费。

  六、切实加强领导
  1、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高俊阳任组长,市长助理李斌为副组长,工商、经贸、农委、文体、技术监督、国税、地税、公安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推进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按要求的阶段时限,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本地的专项整治工作。
  2、集中整治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牵头单位,会同经贸委、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体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3、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定期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做好反馈上报工作,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4、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做好跟踪报道,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保证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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