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管理人员廉政措施》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0-04-02 生效日期: 1990-04-02
发布部门: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房管局,各交易管理所:
  为了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现将《房地产交易管理人员廉政措施》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房地产交易管理人员廉政措施
  房地产交易管理人员廉政措施   一、四坚持
  (1)坚持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令行禁止。
  (2)坚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到廉政为民、勤政为民。接待来访要礼貌待人、态度和蔼,满腔热情,耐心解答。工作不推诿,不拖拉,不草率。
  (4)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调查情况时,建立二人以上出勤制。
  二、五不准:
  (1)不准用公款吃喝,到单位联系业务开展工作,必要时按规定吃工作餐,并应交纳伙食费和粮票。
  (2)不准接受外单位或交易双方当事人赠送的礼品、礼物和收受回扣、佣金。
  (3)不准假公济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取私利。
  (4)不准擅自解答重大政策问题和自作主张,随意许愿。
  (5)不准泄露国家机密,保卫国家安全。不准泄露内部情况。
  三、六公开:
  (1)公开办事程序。让单位和群众了解办理房屋交易、估价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履行的手续,增加工作透明度。
  (2)公开计收税费标准。使群众了解办理房屋交易收费的标准、范围和方法。
  (3)公开各种处罚的规定。将违反买卖和价格管理的经济处罚公开,便于群众照章办事。
  (4)公开监督网络。公布举报电话号码,交易管理人员实行佩带胸卡上岗,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5)公开交易人员廉政制度和道德规范。将交易、估价人员“五不准”张贴,以约束和规范交易人员的工作。
  (6)公开有关政策和规定。使群众办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