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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暂不实行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4-10 生效日期: 1996-04-10
发布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市局将于近期调整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征税方式和办法,为了保持该行业税收征管的相对稳定性,对我市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性质的出租汽车公司暂不实行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办法,特此通知。主 题 词: 企业所得税,征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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